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立足新的历史起点,科学谋划了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明确了新征程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前进方向和实践路径,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我们要充分认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的重大意义,全面准确学习领会全会精神的内涵要义,切实增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改革各方面全过程,坚持用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管党治党,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改革落实,把党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转化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强大力量。今天,我重点从理解全会精神的科学内涵、把握好深化改革和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关系、立足职责岗位推动改革举措落实等方面,对全会精神进行解读,希望对大家理解和把握会议精神有所帮助。
一、处理好五大关系,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为谋划好、贯彻好新一轮改革提供基本遵循
总书记强调,“改革要更加注重系统集成,坚持以全局观念和系统思维谋划推进,加强各项改革举措的协调配套,推动各领域各方面改革举措同向发力、形成合力,增强整体效能”。前不久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指出:“坚持系统观念,处理好经济和社会、政府和市场、效率和公平、活力和秩序、发展和安全等重大关系,增强改革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适应中国式现代化进程的全面深化改革,是一场深刻而全面的社会变革,是全方位、全过程、宽领域、多层次的复杂系统工程,必然要求更高水平的系统集成,必然要求更加注重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要正确处理好五个方面的重大关系。
第一,处理好经济和社会的关系。总书记强调:“抓改革、促发展,归根到底就是为了让人民过上更好的日子。”实现经济体制改革和社会事业改革相互促进、相得益彰,才能让发展更有动力、社会更有温度、民生更有保障。经济发展是社会稳定的基础,也是推动社会进步和改善民生的关键驱动力。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持续做大经济蛋糕,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才能为发展社会事业、改善民生福祉提供源头活水。解决好新时代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的各种矛盾和困难,依然要靠发展,但这个发展更强调高质量发展,是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的发展。一方面,我们必须以经济体制改革为牵引,切实破除各种束缚社会生产力发展的旧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障碍,努力建成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另一方面,我们要切实加强社会治理,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切实解决“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问题,使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建设相辅相成、相得益彰。提高人民生活品质、保持社会和谐稳定,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把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建立在经济和财力可持续增长的基础之上,不脱离实际、超越阶段,是我们的成功经验。坚持以全局观念和系统思维谋划推进改革,统筹经济和社会发展,实现两者互促共进,我们定能续写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的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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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要重谋划,更要重落实。总书记强调:“改革要重视谋划,更要抓好落实。”改革越是向纵深推进,触及的利益矛盾越是复杂尖锐,每前进一步都不容易,抓落实、重实效的重要性因此越发凸显。贯彻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更加注重改革实效”的重要要求,各级干部要当好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坚定行动派、实干家,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改革落实,推动改革不断取得新成效。要坚定改革决心和信心,增强推进改革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既当改革促进派、又当改革实干家,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改革落实,扭住关键、精准发力,敢于啃硬骨头,直到抓出成效。
第一,提升能力,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的能力。担当作为源自政治忠诚,干事创业需要能力支撑。要创新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机制,适应改革发展新形势新任务。要始终保持对宪法、法律和党纪党规的敬畏之心,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在整个改革过程中,都要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加强对相关立法工作的协调,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充分认识法治在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地位和重大作用,认真学习宪法、学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学习推动高质量发展相关法律、学习民法典、学习刑法和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学习行政法律、学习与履职密切相关的其他法律,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夯实基础。坚持重大改革于法有据,不仅要求改革决策必须遵循宪法精神和法治原则,还要坚持改革过程依法办事、遵守法定程序、维护正当权益,把法治方式作为推进改革的行为准则。在改革实施过程中,自觉践行法治原则,自觉维护法律尊严,不让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利益集团或个人意志干扰影响改革举措的落实。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领导干部要把对法治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成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做到在法治之下、而不是法治之外、更不是法治之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在谋划工作时要运用法治思维,处理问题时要运用法治方式。
第二,科学知事识人、精准察德辨才,健全考人考事考实绩相结合的考核评价体系。治本在得人,得人在审举,审举在核真。知人才能善任,善任才能激励善为。要创新构建“知事识人、察德辨才”工作体系,注重在改革发展第一线考察干部、发现干部、识别干部,确保选出来的干部组织放心、群众满意、干部服气。建立干部考察进社区制度,开展“上听下问”式考察,考准考实干部“八小时内外”表现,推动单位“大监督”与家庭“小监督”双向印证。推动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公务员考核,体系互通、过程互动、结果互用,对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一等”或“优秀”单位,提高领导干部、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表现突出的干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或晋升职级。要树立重实干重实绩鲜明导向,凭实绩说话、凭实绩论英雄,从发展成色、群众满意度、干部队伍建设中看效果,确保2029年完成提出的改革任务。要从发展成色中看效果,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新时代的硬道理,堵窟窿、填大坑、防风险,挤水分、出干货、补虚高,强动能、增后劲、上台阶,以改革为发展添活力、增动力。要从群众满意度中看效果,以人民心声为改革所向,把为人民谋幸福作为检验改革成效的标准,多推出一些民生所急、民心所向的改革举措,着力解决就业、医疗、教育、托幼、养老等群众急难愁盼的现实问题,做到改革为了人民、改革依靠人民,改革成效由人民评判。要从干部队伍建设中看效果,持之以恒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提振干部队伍干事创业精神状态和能力作风,不断增强推动高质量发展、服务群众、防范化解风险的本领能力。
第三,坚持事业为上、推动能上能下,倡树重实干、重实绩、重担当的选人用人导向。用一贤人则群贤毕至,见贤思齐就能蔚然成风。选好人、用对人,是最有效、最直接的激励。要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着眼改革发展事业所需,不拘一格选用优秀人才,让更多敢于担当负责、矢志推进改革的干将闯将有机会、有舞台。大力选用善作善成、实绩突出的干部。对改革发展中大胆创新、成效明显、获得表彰的干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大力晋升实干苦干、尽责尽力的干部。放大职级激励效能,分领域建立“职级职数周转池”,对改革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不受本单位职数限制,通过职数统筹方式优先晋升。大力褒奖能扛硬活、敢打硬仗的干部。对在处理突发事件和承担专项重要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集体或个人进行及时奖励,符合条件的记二等功。大力选拔扎根基层、勇挑重担的干部。坚决调整不担当不作为等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推动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平者让的良好局面。
改革潮涌,奋楫争先。中国式现代化是在改革开放中不断推进的,也必将在改革开放中开辟广阔前景。我们要紧密团结在以总书记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新时代改革开放旗帜,弘扬伟大改革开放精神,坚定不移将改革进行到底,务实功、出实招、求实效,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引领大连全面振兴,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把中国式现代化宏伟蓝图一步步变为美好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