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的调研报告

更新时间:2024-08 来源:网友投稿

(一)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效应。始终坚持反腐败零容忍、无禁区、全覆盖,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十八大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2964件,同比下降50.43%;初核1796件,同比上升48.80%;立案881件,同比上升241.47%;处分866人,同比上升191.58%,呈现“一降三升”的态势,不敢腐的目标初步实现,反腐败斗争的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一是严查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腐败行为。聚焦土地出让、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大纪律审查力度,严肃查处了市水务局原局长杨凯臻、滨河新区园林水务局原局长王剑锋、银川望远工业园管委会原副主任吕永忠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二是严查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三不”案件。将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职级不高,但影响较大;金额不多,但性质恶劣;事情不大,但反映强烈”的“三不”案件作为关注的热点、查办的重点,组织开展涉农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专项行动,重点整治农村基层干部“雁过拔毛”、吃拿卡要等问题,让群众切身感受到反腐败的成果。三是严查“四风”突出问题。认真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活动,深入开展“纠‘四风’‘三办四快’直通车”专项行动,严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61件,给予党政纪处分70人,问责18人,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二)健全完善不能腐的制度机制。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对权力运行监督制约。先后出台《银川市惩防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若干意见》《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清单》《关于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指导性文件。制定《全面推进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实施方案》,落实党政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规定,修订《银川市本级政府性资金竞争存储管理暂行办法》,切实发挥制度性防腐作用。二是推进简政放权,强化源头防腐。成立行政审批服务局,建立市民大厅,设立了407个服务窗口,将原来分散在26个部门的153项审批职责全部划转,审批人员从600人减少到60人,审批效率提速86%。通过权力的“瘦身”为廉政“强身”,有效预防了干部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三是借力“电视问政”,完善“三位一体”监督模式。会同宣传、新闻传媒集团打造“银川问政”品牌,形成“群众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媒体紧盯问题、曝光问题;纪检部门抓住问题、督办问题”的“三位一体”监督模式。共举办“银川问政”19期,问责干部107人,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2500余件,切实发挥了媒体监督、群众监督作用。四是开展“四项清理”,促进廉洁用权。在全市开展了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地方政府债务清理、政府存量资金清理和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清理等“四项清理”,进一步摸清了底数,规范了管理,预防了腐败。

(三)不断构筑不想腐的堤坝。一是深入推进廉洁家风建设。出台《关于开展廉洁家风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举办好家风巡展、家风主题讲座、“传承发扬好家风,争做最美银川人”系列活动和寻找“银川最美家庭”等活动为抓手,深入推进廉洁家风建设,筑牢拒腐防变的家庭防线。二是坚持抓早抓小。持续推进“小事”问责,相继制定实施《银川市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当行为问责办法》等15个问责制度,构建起具有银川特色的问责制度体系,坚持抓早抓小抓预防,“小病”快治、小错即纠,先后问责182个单位1899人,防止党员干部小错变大错,违规变违纪。三是加大约谈函询力度。建立市委主要领导与部门“一把手”、部门“一把手”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一般干部逐级约谈和在干部履新期、调整期针对性约谈的分级分期约谈有效机制,先后约谈1800余人次、诫勉谈话450余人次、函询210余件次,“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四是强化廉政教育。搭建了“一课、一网、一刊、一信”(一课即廉政党课;一网即银川市纪检监察网;一刊即市纪委刊物《党风与廉政》;一信即市纪委“廉洁银川”AAA公众服务平台)四个平台,推进廉政教育。编印发放《警示教育案例汇编》等教材,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先后组织4万余名党员干部参观自治区廉政警示教育中心,在全市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巡回宣讲10场次,不断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二、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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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在不想腐方面:反腐倡廉宣讲力度还不够广、不够深,存在对机关党员干部宣讲多,对学校、企业、群众等其他对象宣传不够的问题,在全社会共同营造崇廉拒腐的氛围上还需进一步加大力度。

三、对策建议

(一)构建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一是持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持反腐败零容忍、无禁区、全覆盖,严查重点领域和“关键人员”的腐败,重点盯住“三方面人员”,即: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干部,严肃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中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等案件。二是严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紧盯“四风”突出问题,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切实整治公款吃喝、公款旅游、收送节礼等问题。强化监督执纪,凡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行为,一律按顶风违纪处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一起,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三是严查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群众的利益的腐败问题。组织开展涉农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农村“三资”管理、强农惠农、土地征收流转等领域腐败问题,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救济物资,截留私分扶贫款、优亲厚友,虚报冒领扶贫资金等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群众利益的“微腐败”,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二)构建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一是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加强对重点领域、重要部门和关键环节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严格执行述职述廉、约谈函询等制度,落实党政主要领导“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建立健全工程建设、土地出让、政府采购等领域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进一步强化对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民生资金等方面的监管,不断织密扎紧制度的“笼子”。二是建立健全巡察制度。成立巡察机构,推进巡察工作全覆盖,重点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不力以及工程建设、征地拆迁、资金项目管理等方面,是否存在制度缺失、管理混乱以及权钱交易等违规违纪问题,督促被巡察单位建章立制,堵塞漏洞。三是推进简政放权。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办事程序,通过权力的“瘦身”为廉政“强身”,预防干部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不断强化源头防腐。四是切实发挥基层纪检监察机构“探头”作用。督促县(市)区党委、纪委选优配强乡镇(街道)纪委班子,增强工作力量。督促乡镇(街道)纪委回归主责主业,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的监督,防止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用权任性。

(三)构建不想腐的自律机制。一是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把培育廉洁价值理念融入国民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和法制教育中,积极弘扬廉洁文化,培育廉洁价值理念,用公正法治、清正廉洁等核心价值观和廉洁文化凝聚社会共识,营造良好的党风民风社风,让廉洁成为一种共同追求,一种生活方式,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二是加强廉政教育。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宣讲工作,健全反腐倡廉常态化宣讲机制,成立反腐倡廉宣讲团,定期开展宣讲活动,充分利用发生在我市党员干部身边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加大警示教育力度,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不断增强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加大约谈函询力度。把握和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在第一、二种形态上下功夫,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谈话函询、约谈诫勉和调整岗位、停职、免职等组织处理手段,让“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成为常态,推动形成不想腐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四是深入推进廉洁家风建设。持续开展“家庭助廉”、“廉政文化进校园”等廉政教育活动,把廉洁纪律辐射到家庭成员,以“小手”拉动“大手”,以“小家”带动“大家”,筑牢“家庭廉洁防线”,树立良好家风,在全社会营造崇廉拒腐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