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耕地质量,保护农业生态环境,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全力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今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实施废旧农膜和肥料、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以下简称农业投入品废弃物回收处置)及地膜残留调查监测工作。为切实做好该项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保护农业生态环境,推进全市农业实现绿色可持续发展为目标,通过农业投入品废弃物回收处置等工作的开展,达到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实现全市农业生产绿色高质量发展。
二、目标任务
(一)建立完善农业投入品废弃物回收处置体系。鼓励以农业投入品经营者或规模生产主体作为站(点)建设主体,建立农业投入品废弃物回收处置站(点),采取分区包片的方式,开展农业投入品废弃物回收处置。在严格落实好“谁使用、谁交回,谁经营、谁回收处置”的主体责任基础上,对丢弃在田间地头等处且难以确定回收责任主体的农业投入品包装废弃物,由各区县通过政府采购、招投标等方式,设立1家以上回收处置服务机构,健全农业投入品废弃物的收集、暂存、转运、处置有效机制,逐步在全市范围内建立起农业投入品废弃物回收处置体系,开展好农业投入品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确保实现应收尽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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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强化组织领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区县(功能区)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业投入品废弃物回收处置及地膜残留调查监测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对工作开展认真调查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职责分工。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逐级压实镇办、村居主体监管责任,强化农资经营单位回收处置责任,建立健全回收处置体系,统筹推进农业投入品废弃物回收处置等设施建设。要统一部署,加强协调,强化责任落实,搞好对农业投入品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全环节、全过程的监督管理,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加强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新媒体等宣传媒介,并通过设置宣传标语、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组织宣讲等方式加强宣传教育。让农资经营者、使用者认识到农业投入品废弃物对环境及人身安全的危害,引导使用者科学合理使用各类农资,并及时对农业投入品废弃物进行回收处置。要督促指导农资经营者依法履行回收义务,明确自身的法律责任,树立起积极参与农业投入品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鼓励和支持行业协会在农业投入品废弃物回收处置中发挥组织协调、技术指导、提供服务等作用,鼓励和扶持专业化服务机构开展农业投入品废弃物回收处理。
(三)切实组织开展好试点示范。各区县(功能区)要以镇为单位开展好农业投入品回收处置试点建设,合理确定试点镇办,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积极组织开展好试点示范及监测点建设工作,12月10日前对试点示范工作与监测点工作分别形成总结报告,报市农业农村局。此项工作已经列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市级通过对各区县(功能区)工作实施情况的检查督导与执法检查,进行月考评赋分。
(四)切实加大资金投入。市级列乡村振兴现代农业发展资金,各区县(功能区)要积极筹划,在制定整合资金使用方案中列支专项资金用于工作开展,根据当地实际,对回收站(点)设立和农业投入品废弃物收集、暂存、转运、处置、监测等环节进行补贴。调动起各方参与积极性,形成合力,全面推进工作顺利开展。
(五)严格监督执法。要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会同执法部门,加强对农业投入品废弃物回收处置的执法监管,将其列为农业行政执法的重要内容。对农业投入品生产企业、经营者、使用者不履行农业投入品废弃物回收处置等义务的,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予以处罚。要通过适当途径,曝光一批违法典型案例,形成震慑,推动工作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