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书记指出,要发挥数据的基础资源作用和创新引擎作用,加快形成以创新为主要引领和支撑的数字经济。市数据局自挂牌成立以来,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发展数字经济的重要论述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统筹推进数字我市、数字经济、数字社会规划和建设,以发挥数据要素乘数效应为抓手,大力推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努力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一、深化改革、深度融合,加快建设数字经济市场体系
数据要素价值化是大势所趋。市数据局及时跟进学习数据要素价值化和市场体系建设中可借鉴可复制的创新成果和案例,加快推进我市数据要素市场体系建设工作。
(一)积极探索数据授权运营。加快构建我市数据基础制度,推动落实“数据二十条”,加大公共数据开发开放力度,明确完善数据产权结构和归属规则,科学厘定数据多元主体的权利和责任,确保数据合规可管可控,释放数据要素价值。建立全市公共数据交易标准和流通体系,积极探索数据要素高质量供给、高效率流通、市场化应用的新路径,保障数据参与各方权益,进一步释放各参与主体创新活力和内生动力,推动数据流通与交易纵深发展,让公共数据供得出、流得动、用得好。
(二)推动部分行业先行先试。按照“试点先行,重点突破”的原则,依据金融、工业、农业等场景需求牵引,探索多样化、可持续的数据要素价值释放路径。鼓励支持行业龙头企业、数据服务商探索行业数据要素流通应用,协同推进盐湖区水泵工业互联网平台—水泵云、绛县开发区数据要素流通示范园区项目、乡村资产数字化服务平台发展,打造我市典型应用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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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强调度、优化服务,加快推动数字经济创新发展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加快构建促进数字经济发展体制机制,完善促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政策体系。我市数字经济发展整体同全国先进地市相比较为落后,表现在数字产业规模小、发展慢,尚未形成产业集聚效应。下一步,市数据局将强调度、育产业、优服务,全面推动我市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强化数字经济监测调度。做好数字经济发展情况调研摸底工作,坚持“全面覆盖、应入尽入”原则,梳理出我市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数字经济重点项目、数字产业集群建设情况,掌握数字经济发展现状,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加强数字经济常态化监测,及时掌握全市数字经济运行情况,为我市数字经济发展精准“画像”。组织全市数据系统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提升相应的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
(二)大力发展数字产业。建立长效协同推进机制,会同相关单位建立完善促进我市数字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为全市数字经济全面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加大数字产业招商引资力度,支持鼓励盐湖高新区、永济光电产业园、临猗科技创新产业示范园、夏县庙前电子双创基地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制定优惠政策,承接东部产业转移,吸引相关企业来运落户,持续壮大数字经济产业。
(三)持续推动服务效能提升。常态化开展入企服务,对企业反映的问题和诉求,以更加务实有效的举措为企纾困。助推惠企政策落实落地,梳理数字经济发展有关优惠政策并深入企业宣讲解读,主动联系帮助企业申报各类试点示范、数字化转型资金等项目,确保应享尽享。严格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的各类政策,不断优服务、促营商、增动能,全力助推我市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