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坚持党的领导不放松,全面加强司法行政系统党的建设。一是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制定《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深入开展xxx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印发工作方案,举办专题辅导班、宣讲会,组织知识测试,注重典型选树促提升,着力推动全系统主题教育走深走实。二是强化组织建设。严格按照党员发展条件,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发展对象确定、预备党员接收、预备党员转正等工作,2024年共发展预备党员3名,转正党员2名。举办2024年上半年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培训班,集中参训人员24人。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组织开展“基层党建优秀案例”评选活动,其中,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党委《围绕“三大工程”打造党建品牌》获评优秀案例一等奖。三是严抓意识形态。制定《市司法局党委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市司法局关于贯彻落实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方案》,压实网络安全责任。加强对本系统官网、AAA公众号、官网、微博等阵地监管,全年未发生负面舆情。针对律师行业违规执业问题,依法对5名律师予以行政处罚。四是建强基层组织。制定《中共市司法局委员会关于加强新时代全市司法所建设的实施意见》,在5个律师事务所成立党组织,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组织党务干部培训班2期,培训党员干部90人次。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一是持续打造优质高效法治化营商环境。认真执行月度“双随机”联合执法检查机制,全年共抽查企业368家,已整改存在问题企业345家;办理律师类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733件次。充分发挥行政执法效能评估指挥中心平台作用,通过对64家市直单位、87家县(市、区)行政执法效能进行动态评估分析,及时梳理发现问题并交办整改,助推我市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二是持续做好涉及民生的法治保障。加强老年人权益保护。制定《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推进实施《广东省养老服务条例》。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排查调处各类民间纠纷11835宗,成功11767宗,涉案金额3.6亿元。三是持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加快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新址建设,现已完成搬迁并正式投入使用,达到3000平方米的服务能级,深化三大平台融合发展。高标准建成12个市级公共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工作)站、137个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室,法律顾问共参与化解矛盾纠纷1137宗,协助处理信访问题340宗;全市各级法律顾问共承办法律援助案件1037宗,为困难群众节省律师费用余1633万元。
(三)坚持统筹发展安全,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一是有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全力推进更高水平平安深圳建设,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等重点工作。二是扎实推进网络综合治理。健全完善网络综合治理体系,研究制定《深圳市网络综合治理总体实施方案(2022—2025年)》及其分工方案,明确各部门主体责任,完成全市公共数据开放基础平台建设初步设计编制工作并通过专家评审验收。三是持续深化行业专项治理。扎实开展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开展为期两年的律师事务所行政违法行为专项纠察工作,创新开展律师执业合规性检查试点工作,成立市律师协会投诉受理委员会和律师协会权益保障委员会并挂牌运行,修订完善《深圳市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等四项行业管理制度。四是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管理,检查危化品运输企业114家次、车辆5763辆次,开展工贸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治理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工作。
(四)坚持自我革命,推动司法行政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一是深入开展政治督察。制定《市委政法委政治督察调研工作规定》,建立市委政法委政治督察制度体系及年度调研计划安排制度。建立政法各单位互相联动调研机制并形成调研报告清单共计47份;采用暗访等方式开展专项督察10余次并形成专题报告上报市委市政府。二是加强党内监督。把纪律教育纳入每季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内容并布置落实相关工作;开展上下半年党风廉政约谈2次;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建设取得新进展;坚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2人。三是严格执纪问责。主动交代问题并正确运用“四种形态”的人员共5人其中第一种形态2人、第二种形态3人、第三种形态1人;运用第一种形态共10人其中现场处分5人、批评教育8人;立案审查调查中共有50人接受各种处分共69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36人、第二种形态23人、第三种形态11人;主动说清或主动交代其他同级领导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的共55人其中主动交代自己问题的共44人;运用第二种形态共29人其中提醒谈话15人次记过处分10人;运用第三种形态共9人其中批评教育6人次警告处分3人次。
二、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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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建设存在不足,如政府职能转变、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基层执法力量增强、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等方面需进一步改进。公共法律服务与需求之间存在差距,特别是在偏远地区,城乡服务均等化发展不平衡,农村群众法律意识有待提高。特殊人群监管教育帮扶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需提升,社矫对象再犯率较高。干部队伍的责任意识和专业能力需进一步加强以满足新时代司法行政工作的高标准。我们将重视这些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全面提高立法质量效率,着力打造完备的法规规章体系。坚持党对立法领导,维护宪法权威,重点加强立法,确保立法质量以支撑发展。实施立法规划,明确项目数量,开展立法攻关项目,完善立法评估制度。改进征求意见方式,拓宽公众参与立法途径,探索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实现全域覆盖。立法引领改革发展,构建法规规章草案库,形成宽领域的法规体系,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参考,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
(二)充分发挥政府立法优势,推动完善立改废释纂制度机制。积极推动关键领域的立法工作,按照五年规划的指导,有序安排并推进实施,确保立法资源的共享,有效避免部门利益的法制化。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原则,继续优化政府规章的制定流程。加大规章备案审查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的力度,建立健全地方政府规章动态清理的长效机制。逐步构建起精准定位、精细分类、严密制度、完善的地方政府规章制定工作机制,以提高政府立法的精细化和规范化水平。
(三)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为健全依法决策机制,需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并加大合法性审核的力度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的作用,完善公职律师制度。建立健全政务公开标准体系,深化政务服务改革,推进“数字政府”建设,构建一体化的政务服务平台。致力于加快推进粤港澳大湾区跨境贸易的便利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的能力和水平,确保企业和群众在办事、创业过程中感受到更大的便利和更高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