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8日,中共中央发布新修订的《中国GCD巡视工作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这是继2009年7月发布《中国GCD巡视工作条例(试行)》,2015年8月发布《中国GCD巡视工作条例》2017年7月修订《中国GCD巡视工作条例》之后,党中央第二次修订《中国GCD巡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的修订和实施,进一步健全了巡视工作体制机制、责任体系,充分体现了以总书记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巡视工作的高度重视,为新时代巡视工作深化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确保巡视工作有规可依、有据可循。
一、党的十八大以来巡视工作取得的显著成效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总书记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巡视工作,把巡视作为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性制度安排,不断增强巡视的震慑力和穿透力,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释放了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的鲜明信号,推动巡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为巡视工作提供了强大思想武器和科学行动指南
时代是思想之母,实践是理论之源。党的十八大以来,总书记多次听取巡视汇报、发表重要讲话,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与时俱进提出政治巡视理论,深刻阐述巡视监督主体、监督职责、监督对象,科学界定巡视工作定位,完善巡视工作格局,强化巡视成果运用,不断推进巡视工作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为巡视工作深化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是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重要成果,使我们党对巡视工作的规律性认识上升到了新的高度,为巡视工作提供了强大思想武器和科学行动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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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党组织、各单位各部门要把贯彻落实《条例》作为分内之事、应尽职责,特别是“一把手"要主动靠前指挥,履行好组织领导和协助支持巡视工作的责任,确保巡视工作顺利开展。巡视机构要强化法治思维、程序意识,结合各自职责定位,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开展工作,坚决防止不作为、乱作为;要优化工作方式方法,注重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进一步提升巡视工作效能。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要自觉接受巡视监督,积极配合巡视工作,认真抓好整改落实。有关部门要积极为巡视组开展工作提供各项支持,协同做好人员选派、情况通报、政策咨询、问题研判、措施配合、整改监督、成果运用等工作。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要强化对《条例》实施情况的监督。各地区各部门在执行《条例》中的重要情况和建议,要及时报告党中央。
(三)贯通监督形式
巡视作为党委(党组)履行全面监督职责的重要抓手,具有贯通协调的实践基础和组织优势。巡视机构要强化与纪检监察机关全过程统筹衔接,改进巡视前情况通报,及时沟通会商巡视期间发现的重大问题和线索,实现信息的实时共享和高效利用要与组织部门密切协作,结合巡视对被巡视单位开展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及时了解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活情况”;要与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协调协作机制,统筹做好政策咨询、专业支持等工作。要把《条例》关于加强巡视与其他监督的贯通协调的要求具体化,把《条例》规定的组织方式贯通起来、穿插使用,突出"常专结合”,形成工作合力,做到系统集成、协同高效,更好发挥巡视监督作用,打好自我革命“组合拳”。
(四)加强执行督查
督查是推动《条例》落实的重要抓手,要建立和完善对《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制度,把自上而下的监督和自下而上的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各级党委(党组)要加强对《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入了解《条例》的贯彻落实情况,适时开展专题调研和督导,强化问题导向,推动解决工作中的困难,把党中央关于巡视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有关部门要将(条例》执行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内容,严肃查处有规不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问题,强化制度的权威性、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