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县肉牛养殖贷款贴息项目实施方案

更新时间:2024-10 来源:网友投稿

根据《关于印发和的通知》(xx党农发〔2024〕2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缓解全县肉牛养殖主体贷款压力,稳定肉牛产业发展基础,促进我县肉牛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结合全县肉牛养殖主体贷款实际,制定2024年xx县肉牛养殖贷款贴息项目实施方案。

一、贴息对象及条件

(一)贴息对象及条件

1.对县内从事肉牛养殖的养殖大户、家庭牧场、合作社及企业进行贷款贴息,贷款用于肉牛养殖相关环节。

2.贴息对象肉牛存栏须50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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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工作要求

(一)实行公开公示。各乡镇要将肉牛养殖贷款的贴息政策要全面公开,及时宣传到肉牛养殖主体,按照项目属地管理原则,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养殖大户、家庭牧场、合作社、企业按时申报;申报贴息资金信息须在乡(镇)、村公示后,并由县农业农村部门审核后在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广泛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坚持如实申报。肉牛养殖主体必须如实申报贷款额度、贷款用途及同一笔贷款是否已享受其他财政贴息政策。如已享受此次贴息政策,不得再申报其他贴息资金,否则按套取财政补贴资金行为处理。

(三)严格按时申报。各乡镇要把肉牛养殖贷款贴息工作作为促进当前形势下肉牛产业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抓好落实,积极组织肉牛养殖主体按时申报。

(四)严格审核把关。各相关部门,乡(镇)、村要按照贷款贴息的申报要求严格把关,贷款用途必须和肉牛养殖相关。对挤占、挪用、套取贴息资金和违规操作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