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总书记就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为全党在新时代新征程上继续加强党的建设、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动高质量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新征程上的新任务新挑战新使命,对广大党员干部的能力素质提出更高的要求。面对各式各样的诱惑,要把学习党纪作为终身课题,坚持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行动,保持敬畏之心,严守纪律规矩,让党纪学习释放持久效能。党纪教育的结束并不代表理论学习的终结,各级党组织要总结运用党纪学习教育好经验好做法,引导党员干部把增强党性、严守纪律、砥砺作风贯通起来,将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今天的廉政党课主要围绕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与大家进行交流:
一、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
总书记强调,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我们党是用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组织严密、纪律严明是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也是我们的力量所在。全面从严治党,重在加强纪律建设。我们现在要强调的是扎紧党规党纪的笼子,把党的纪律刻印在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心上。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都包括在内。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严明纪律和规矩是党员、干部健康成长的重要保障。必须始终把纪律挺在前面,让党员、干部重视、警醒、知止,在遵规守纪上始终做到高度自觉,慎独慎微、慎言慎行、慎始慎终,成为守纪律讲规矩的明白人。
(一)党的纪律是管党治党的基本手段,是全党共同的行为底线,需要统一的标准和要求。关键是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以党章为根本,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补齐制度短板,切实解决“牛栏关猫”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出台和修订一系列党内法规和制度文件,从修订《中国GCD纪律处分条例》到审议通过《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再到印发《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日臻完善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为“戒尺”严明了尺寸、统一了材质,为全体党员时常“照镜子、正衣冠”提供了标准遵循,使党的纪律更具惩戒力和威慑力。党员干部要以党规党纪为准绳,坚持原原本本学、融会贯通学、联系实际学,真正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深刻领悟《中国GCD纪律处分条例》为什么修订、改了哪些内容,对照六项纪律,量一量自己的言行,用党规党纪这把“戒尺”校正思想和行动,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只有学清楚、弄明白,努力把他律要求转化为内在追求,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才能“从心所欲不逾矩”。
(二)党员在党纪面前一律平等,党内不允许存在不受纪律约束的特殊党员或特殊组织。党章明确规定,在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我们党是拥有490多万个基层党组织、9600多万名党员的大党,每一个组织、每一名党员,都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对象。无论党龄长短、职务高低、贡献大小,每名党员都应平等地遵守党的纪律,接受党的纪律约束。工作中,有个别党员自认为入党多年,对党纪比较了解,不会犯错误。随着时代的发展,党纪也在不断更新和完善。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先后3次修订《条例》,就是要始终坚持严的基调,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在全链条全周期全覆盖上持续用力,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每名党员自入党之日起,都有遵守党纪的义务,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任何违反党纪的行为,都必然受到追究。坚决杜绝手持戒尺“倾斜一下、摇摆一下”,坚持纪律面前人人平等、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充分体现用严明的纪律管全党治全党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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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纪学习教育永远在路上。纪律是党员干部不放纵、不越轨、不逾矩的屏障,也是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保证。让我们持续保持党纪学习教育的学习热情,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把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向阳而生、向内自省、向前而行,努力为党的事业增光添彩,创造更多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的实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