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坚持以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团结带市局作为落实党中央关于重点群体工作决策部署的专责机构,各项工作具有极强的政治性。近年来,局党组坚决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重点群体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建设政治机关、效能机关、清廉机关为抓手,在加快推动“三个优势”转化,重塑新时代全市之“重”工作中贡献重点群体力量。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强化政治引领,建设绝对忠诚的政治机关。始终把讲政治摆在第一位,深化政治机关意识教育和对党忠诚教育,带头做到“两个维护”。一是坚持完善“第一议题”和“第一政治要件”制度。深化拓展“思想引领,学习在先”机制,把学习贯彻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第一议题”及时跟进学习最新讲话和重要论述,把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作为“第一政治要件”,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二是坚持完善以上率下、上下联动的全员学习制度。抓住局党组班子成员和直属各单位基层党组织班子成员这个“关键少数”,突出年轻干部这个“关键队伍”,以党组带头学,机关党委推动学,党支部集中学、群团组织灵活学,党员自觉学提升学习实效。三是坚持用红色资源加强对党忠诚教育。全面梳理重点群体服务保障中的匠兴之举,匠馨之措、匠星典型,深化“老兵宣讲”“逐梦深蓝”等宣讲品牌。从青年的特点出发,组建青年理论宣讲队开展红色地标、英烈故事志愿宣讲活动,教育引领广大年轻干部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
(二)强化组织引领,建设担当有为的效能机关。坚持队伍提神、工作提速、管理提效、服务提质,确保全市重点群体工作“全国一流,全省第一,保持双拥模范城八连冠”的目标如期实现。一是抓实组织建设,增强基层组织战斗力。规范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班子,提升基层党组织战斗力。以“匠心之轮”轮值拉练活动为契机,总结提炼全系统干部队伍能力提升,服务保障质效提速的“匠·辛、匠·新、匠·欣”经验,着力提升干部抓党建、促发展能力。二是落实组织担当,营造干部履职尽责氛围。探索建立事前备案和容错申请机制,由组织为干部在干事创业过程中,因政策不明等原因存在被追责问责风险事项实行事前备案,给敢于担当的干部吃下“定心丸”,激发干部敢闯敢试的创业精神。同时做好失实检举控告澄清正名工作,用好谈心谈话制度,落实好基层挂职锻炼干部和困难职工关心关爱工作,形成“上级为下级担当、组织为干部担当、干部为事业担当”的良好局面。三是抓实非公党建,增强军创企业发展源动力。发挥市关爱重点群体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创新新形势下加强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思路,推动机关党建与军创企业党组织理论联学、活动联办、品牌联创,使其成为军创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源动力”。
(三)强化作风引领,建设勤廉并重的清廉机关。树牢严的主基调,强化纪律硬度,严抓严管建设好清廉机关,为实现全市重点群体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纪律保证。一是强化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压实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强化正风肃纪,抓实日常监督,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组织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及时通报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醒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二是压实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及时发现干部队伍中慵懒散现象,牢固树立苗头早发现、隐患早纠治监督理念,使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禁于未萌、止于未发。坚持党建带群建,开展“青廉青风”“悦学习·跃青春”“青年聚力·共同缔造”等活动,鼓励青年干部忠诚干净担当。三是扎实推进党纪学习教育。督促各基层党组织将党纪学习教育纳入“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的重要学习内容,开展专题学习,督促基层党组织书记讲好纪律党课,组织党员专题讨论,将党纪学习教育抓在经常,融入日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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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一是扎实做好重点群体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引导重点群体牢固树立退役不退志、退伍不褪色、永远跟党走的坚定信念。二是加强重点群体政策宣传、思想疏导、困难帮扶等工作。三是抓好重点群体党员教育管理。将重点群体党员纳入日常管理和监督,引导重点群体党员在维护社会稳定、参与基层治理、开展志愿服务等方面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落实拥军优抚工作。继续拓宽我市重点群体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具体事项目录,让重点群体享受实实在在的优待。持续抓好重点群体服务保障,全面落实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提标工作,用好用活关爱基金、用心用情帮扶解困,着力解决重点群体“急难愁盼”问题。
(三)提升安置就业创业工作。认真做好2024年度退役士兵的返乡报到工作和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的安置工作;加强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持续开展重点群体适应性培训,积极组织退役士兵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提升重点群体教育培训水平,加强重点群体学历教育。优化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服务,常态化开展重点群体招聘活动,积极引导重点群体充分稳定就业。做实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摸底工作,建好就业创业台帐,加大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帮扶力度。
(四)强化重点群体权益维护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重点群体保障法》《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切实维护重点群体合法权益。做好重点人员的摸排工作,建立台账并做好政策解释和信访稳定工作,落实包案,加强预警、动态跟踪和稳控等工作,坚持每月召开涉军信访形式研判会,形成不稳定因素分析报告,制定化解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