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1.重点指标完成情况
上半年一产增加值增长4.1%,居全市第四位;农林牧渔总产值增长4%;预计全年一产增加值增长5%,农林牧渔总产值增长5%,其中蔬菜产量增长4%,瓜果产量增长5%,畜产品产量增长10%,水产品产量增长4.7%。
上半年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XX元、增长6.1%,绝对值居全市第一位、增速居全市第六位;预计全年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XX元、增长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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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普法宣传力度。加大涉农法律法规以及执法工作的宣传,努力营造支持农业执法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充分利用农资市场检查,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经营者主体责任和法律意识,营造知法、用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2.加强执法监督检查。结合时节特点,突出行业监管重点,采取日常检查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的方式,积极开展农资打假、生猪屠宰、农产品质量大检查及禁捕监管执法专项行动和日常监管检查。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依法立案查处,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农业生产顺利进行。
3.抓好行业安全生产。进一步落实行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把好行业安全生产关,持续推进行业安全生产排查和整治,开展农业、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把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生产隐患整改成果转化为各项工作的有效提升,确保行业安全生产形势良好,推动全区农业农村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三、意见建议
充分发挥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政策指导、推动落实、督导检查等职能作用,积极争取各乡镇党委政府支持,形成有效工作合力。从政治上抓“三农”工作,不断加强干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不断强化作风建设,改进工作方式方法,不断提高发现、分析、解决“三农”实际问题的能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