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纪委机关、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好2024年度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要求,近期,我围绕会议主题,深入学习《中国GCD纪律处分条例》,及时跟进学习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最新重要讲话精神,并积极参加中心组集中学习和研讨活动。同时,我紧密结合个人思想工作实际,通过广泛征求意见、谈心交流和个人自查,深入查摆自身差距与不足,深刻剖析根源,认真制定整改措施,明确了下一步努力方向。下面,我将根据民主生活会要求,围绕“四个带头”进行对照检查发言,如有不妥之处,请各位同志批评指正。
一、存在的问题
(一)带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方面。一是理论学习常态化机制不健全。在运用新思想新理论武装头脑方面,态度比较端正,思想比较积极,能够及时跟进学习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研读规定书目,理论水平因此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提升。然而,不可忽视的是,由于日常事务性工作繁杂,导致我能够静下心来深入学习的时间相对较少,精力不够,学习理解理论学习的常态化尚未完全实现。比如,在党纪学习教育第X次研讨交流中,我虽然参与了各项学习活动,但由于准备不充分,发言交流内容较单薄、主题不明确,阐述问题不深刻,不全面,未能充分发挥集体学习的优势,对于新思想新理论的领会还停留在表面,未能达到理想的深度和广度,导致交流发言的质量不高,未能做到真正的入脑入心。在今后的工作中还需要在常态化学习方面久久为功,常抓不懈,不断强化学习的深度和效果。二是融会贯通做得不够到位。我始终能够自觉地学习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但学习方法不灵活,照本宣科,死搬硬套,经常陷入“差不多”的误区。学习不肯钻研,不愿思考,不善总结,导致学习效果不佳,离学深悟透、真学真懂、真信真用还有一定差距。在系统把握学方面,不能将各个知识点有机地串联起来,重新整合提炼,构建完整的知识框架体系,导致理解的层次不高不深。在拓展延伸学方面,缺乏勇于探索和追根溯源的精神,不能充分结合时代背景和实际工作要求。对理论进入深入挖掘和剖析,造成理论与实际呈现出隔裂的状态;在联系实际学方面,虽然意识到理论对实践的指导作用,但在实际工作中,未能充分运用所学理论解决实际问题,导致理论与实践存在一定程度的脱节。需要不断探索更加有效的学习方法和途径,切实提高学习效果。三是开展监督执纪问责还不够严格。对于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和上级党委的决议决定,我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敏感性,依据各项标准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坚持做到令行禁止,严格落实。但在实际工作中,与听令而行、闻令而动的高标准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有时在工作安排上不够及时主动,缺乏果断的态度,有时存在“等一等、看一看、拖一拖”的情况,总是习惯性地等待上级开完会、发完文后再进行具体的工作部署,缺乏工作的前瞻性和主动性。作为纪委监督执纪的重要力量,未能充分发挥监督执纪的政治职能,在保障“六大纪律”的第一时间落实落细方面还存在不足,对一些潜在的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未能及时发现和制止,监督执纪的力度和效果还有待进一步提高,需要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切实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
(二)带头增强党性、严守纪律、砥砺作风方面。一是党性锤炼不足。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执行存在偏差,存在重形式,重程序,轻质量的现象。本年度因工作任务繁重,双重组织生活的标准下滑,本人以普通党员身份参与党支部及主题党日活动的次数较少,且由于办公地点与纪委班子成员分离,日常交流机会较少,谈心谈话更是稀罕,多是因会议或事务性工作才碰面。这导致对同志们的关心不足,在倾听诉求和意见时,往往侧重于任务的布置,而缺少方法的指导与启发,领导的“帮扶”与“引导”作用来能充分发挥,使得组织生活的凝聚力与向心力有所欠缺。二是工作作风不实。对于党中央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斗争方面的新理论、新思维、新举措,领悟深度不足,目标导向不明,执行力度不强,导改部分专项整治工作虽有前期的规划与行动,但实际成效差强人意。比如,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的整治中,缺乏务实管用的指施和强而有力的手段,导致“四风”问题出现反弹迹象,反映出工作作风的不扎实、不深入,未能将党中央的要求精准落地,工作浮于表面,流于形式,缺乏长效机制与持续监督。三是民本思想淡化。作为县纪委监委的主要领导,始终恪守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但在实际操作中,对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能定位理解不深,分析不全,执行不到位。监督执纪的手段单一,方法刻板,效力不强,未能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体系,导致监督存在盲区,压力传导不畅。在日常工作中,习惯花大量时间和精力坐在办公室“遥控指挥",研究重部署重点工作,而忽视具体的执行落实,缺乏有效的监督指导与跟踪反馈机制,导致工作推进受阻,成效不佳。特别是在办案进度与执纪监督力量整合方面,明显存在滞后,案件线索积压比较严重。同时,重视程度不够,处理效率低下,引发群众XX信访,不仅增加了工作压力,更损害群众对纪检监察工作的信任,反映出民本思想在工作实践中的根基不牢,未能充分将维护群众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与落脚点,急待进一步改进与加强。
(三)带头在遵规守纪、清正廉洁前提下勇于担责、敢于创新方面。一是政治敏锐度不高。工作中警觉意识不强,缺乏历练和考验,面对党所面临的“四大考验”与“四大危险”,对其严峻性与尖锐性洞察不细。特别是对意识形态斗争领域的复杂性认知不足,对社会上涌现的错误言论及观点,能够守住“不信、不议、不传”的底线,但在主动挺身而出、以坚决抵制和有力批驳方面存在一定的欠缺。在践行“四个意识”、落实“两个坚决维护”的过程中,尚停留在基本的行动服从层面,未能达至高度自觉的精神契合与深度认同,在政治觉悟的敏锐性和自觉性上仍有较大的进步空间,需进一步强化政治理论学习,提升政治素养,增强政治判断力、领悟力和执行力,以更加坚定的政治立场应对复杂多变的政治环境。二是斗争精神不强。尽管通过拓宽多样化的渠道、丰富活动载体形式进行了“线上十线下”的学习,但在本系统内部的传达与组织学习的时效性上有所滞后,对于如何将新思想、新精神切实转化为推动全县纪检监察工作的有效举措,缺乏系统性、深入性的思考与研究。特别是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部署、新要求下,立足纪委监察的关键职责,不能有效发挥带头冲锋、敢于斗争的先锋模范作用,在面对复杂艰巨的纪检监察任务时,存在畏难情绪和退缩心理,缺乏攻坚克难的勇气和抓铁有痕的毅力,这对于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权威性以及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形成了一定的阻力,亟待通过加强党性锻炼和实践磨砺,提升工作效能,确保纪检监察工作的有力执行和高效落实。三是创新思维不活。由于工作压力较大,加之多种因素的影响,敢于突破、勇于攻坚的工作锐气和果敢闯劲有所减退,现今在工作开展过程中,倾向于遵循既定模式和常规流程,将重点主要聚焦于确保各项任务指标的完成以及日常事务的平稳推进,而在主动探索创新工作方法、开拓全新工作路径方面积极性不高,思想上受到求稳心态的束缚,在决策制定过程中往往顾虑重重,瞻前顾后,致使许多创新性的想法难以付诸实践,年初规划的一些创新工作项目进展缓慢,未能达到预期的成效。这不仅限制了纪检监察工作的效能提升和质效突破,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对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新问题、新挑战的应对能力。因此,需要打破传统思维定式,营造鼓励创新、包容失败的工作氛围,激发创新活力,以创新驱动纪检监察工作的高质量发展,更好地适应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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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宗旨意识的淡薄。工作重心过度倾向于全县纪检监察工作的宏观布局和整体把控。下基层调研指导虽有行动,但多为任务驱动,来去匆忙,未能真正深入基层群众的内心世界。在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时,未能完全站在群众立场换位思考,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难,根源在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扎根不深,未将群众利益置顶,导致工作出发点与落脚点发生偏离,亟需重新校准价值坐标,回归民本初心,以更深厚的情怀、更扎实的行动服务人民群众,夯实党的群众基础,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与安全感。
三、努力方向与整改措施
(一)引领理论学习新风尚,铸就政治忠诚之魂。要将政治理论学习置顶,发挥理论的基石与先导作用。通过研读经典原著、参与研讨交流、聆听专家解读等多元化学习途径,不仅要在知识层面做到全面掌握,更要在理解领悟上实现融会贯通,于实践运用中达成知行合一,真正将“两个坚决维护”深深烙印在灵魂深处,使其成为纪检监察工作的价值指引与精神坐标。在思想领域,时刻保持高度的敏锐性与警觉性,以对党的绝对忠诚为底色,坚定不移地捍卫以总书记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让忠诚之念在思想的沃土里茁壮成长,成为指引行动的灯塔。在实际工作的开展过程中,紧紧围绕监督这一首要职责,不断优化监督方式、拓宽监督渠道、提升监督效能,将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在XX的贯彻落实情况作为监督的重点靶向,以精准有力的监督推动各项政策落地有声、开花结果,切实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在保障党中央政令畅通方面的关键作用,为地区的稳定发展提供坚实的政治保障。
(二)秉持原则底线不动摇,校准纪检监察航向。纪检监察工作肩负着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使命,不能有丝毫的偏差与动摇。在谋划与推进每一项工作任务时,必须将坚持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根本遵循,贯穿于工作的全过程与各环节,确保每一个决策、每一次行动都与党的意志高度契合,彰显党的意志,体现党的主张,不折不扣地落实党的要求,坚决听从党的指挥,使纪检监察工作成为党推进自我革命、维护肌体健康的有力武器。要秉持稳中求进的基本工作方针,面对复杂多变的反腐败斗争形势时,保持冷静的头脑和稳健的步伐,既要有敢于斗争的勇气和决心,又要有善于斗争的智慧和策略,在稳扎稳打中推进工作,在循序渐进中实现突破,确保纪检监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轨道稳步前行,不掉链、不冒进、不折腾,以扎实的工作作风和成效为党和人民交上满意的答卷。要坚守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将人民的利益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把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聚焦民生领域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倾听群众呼声,回应群众关切,以实际行动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增强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要遵循严管厚爱结合、约束激励并重的重要原则,在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的同时,注重教育引导、容错纠错,充分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营造风清气正、积极向上的政治生态环境,让纪检监察工作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勇扛担当之责不懈怠,锻造纪检监察铁军。自觉肩负起执行和维护党规党纪以及法律法规的神圣使命,将责任意识融入血脉,化作前行的动力源泉。对于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要秉持着无畏的勇气、坚定的决心和高效的执行力,不推诿、不逃避,敢于迎难而上,善于攻坚克难,以实际行动诠释担当精神,彰显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本色。要全力推动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和巡察监督的有机融合与协同贯通,打破监督壁垒,整合监督资源,优化监督流程,构建起全方位、多层次、无死角的“四个全覆盖”权力监督格局,形成强大的监督合力。通过对权力运行的全过程、全链条监督,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防范风险,确保权力始终在正确的轨道上运行,为党和人民的事业保驾护航。同时要坚定不移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将队伍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战略性工程来抓。通过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业务能力培训、纪律作风建设等多种方式,全方位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纪律严明、作风优良的“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使其在面对各种复杂局面和严峻挑战时,能够拉得出、冲得上、打得赢,成为党和人民放心的纪律卫士,为全县各项中心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坚实的纪律保障,以纪检监察工作的高质量发展推动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