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财政高等教育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的调研报告

更新时间:2026-03 来源:网友投稿

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2025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安排,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财政高等教育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的报告。为做好常委会审议的服务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和全国人大财经委、教科文卫委组成调研组,组织召开专题座谈会,听取财政部、教育部等国务院有关部门介绍相关情况;先后赴江苏、广东、北京、湖北、陕西、河南等地开展实地调研;委托上海市、重庆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和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联系点湖南大学、山东大学开展专题调研,委托北京大学中国教育财政科学研究所开展课题研究。全国人大财经委、教科文卫委部分组成人员和相关领域的全国人大代表参加了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资金投入和分配使用的总体情况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总书记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准确把握形势变化,坚持统筹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优化高等教育布局和高校学科设置,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发展,夯实中国式现代化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十四五”以来,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学习贯彻总书记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持续加大财政投入、完善分配机制、优化支出结构、加强绩效管理,不断提高财政资金对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支撑和保障作用。

(一)资金投入和支出情况

1.财政性经费在高等教育经费投入中占主体地位。根据初步统计,2021—2024年(下同),财政性高等教育经费投入占全国高等教育经费总投入的X%;事业收入中,学费占比X%,其他事业收入占比X%;捐赠收入占比X%;民办学校举办者投入占比X%;其他教育经费占比X%。财政性经费中约X%是通过预算安排的财政高等教育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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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财政高等教育领域预算管理改革。压减整合绩效不理想、目标重复或不清晰的专项资金。优化结果导向的绩效评价机制,进一步发挥高校自主统筹与优化配置能力。指导高校加强内部控制建设,落实预算管理责任。加强高校财会监督检查力度。加强资产基础管理。推动土地、房屋、科研仪器设备等重要资产及时确权入账。健全高校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细化分类管理要求,完善绩效评价机制,规范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强化存量资产盘活。坚持优先调剂原则,完善科研仪器设备共享共用机制,健全激励约束机制,促进资源优化配置。强化存量资产状况对新增资产配置的预算约束。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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