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通知》,这是党中央着眼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确保“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作出的重大部署。总书记总书记围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刻回答了“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等根本性问题,为我们干事创业、履职尽责提供了根本遵循。深入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和总书记总书记重要论述,对于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牢记初心使命、坚持实事求是、强化担当作为,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我们必须紧密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深刻把握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将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贯穿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全过程各方面。
一、筑牢思想根基,深刻把握正确政绩观的核心要义与实践要求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首要在于从思想上正本清源、固本培元,深刻理解其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指向。(一)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把牢政绩观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一是要始终牢记“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必须清醒认识到,我们追求的一切政绩,最终都是为了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要自觉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把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二是要深刻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作决策、定政策、抓工作,都要充分考虑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和切身感受,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和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努力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三是要坚决反对任何脱离实际、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必须时刻警惕为了个人升迁、局部利益而损害全局和长远发展的行为,确保各项工作都符合客观规律、符合人民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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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坚持实干为民与开门整改,以群众获得感检验政绩“含金量”。
一是牢固树立“民生为大”理念。紧密结合“十五五”规划编制实施、生态环保督察整改等工作,聚焦就业、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用心用情用力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组织实施好民生实事项目,让群众可感可及。二是坚持开门搞教育、开门抓整改。查摆问题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整改整治要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检验成效要自觉接受群众评判。通过民意调查、信访接待、网络问政等多种渠道,倾听群众呼声,回应群众关切。三是弘扬求真务实作风。大力倡导“深、实、细、准、效”的调研之风和“钉钉子”精神,引导干部把心思和精力用在察实情、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上,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真抓实干的行动创造真绩实效。
同志们,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政治任务。我们要以此次学习教育为契机,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将正确政绩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团结带领广大干部群众,真抓实干、锐意进取,奋力谱写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以上发言,是我学习《通知》精神和总书记总书记重要论述的一些初步体会和思考,结合工作实际提出的落实方向,可能存在理解不深、把握不准之处,恳请各位同志批评指正。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