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绩观党课:以根固枝荣之志结监管为民之实(市场监管)

更新时间:2026-03 来源:网友投稿

今天我们召开机关全体干部大会,主要任务是深入进行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专题教育。政绩观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履职尽责中的集中反映,直接关系事业发展导向、工作作风和党群干群关系。当前,我们正处在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关键时期,市场监工作范围广、链条长、责任重,监管服务效能直接关乎市场活力、民生福祉和安全底线。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对于我们市场监管部门而言,绝非虚功,而是必须夯实的政治根基、必须把牢的行动方向、必须遵循的价值准则。总书记总书记深刻指出,干事创业一定要树立正确政绩观,做到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这为我们标定了根本遵循。全体干部必须深刻认识到,只有政绩观端正,我们的监管执法才有公信力,服务发展才有生命力,维护秩序才有战斗力。本次党课,旨在引导大家从思想深处解决好为谁创造政绩、创造什么政绩、怎样创造政绩这一根本问题,将正确政绩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贯穿于市场监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一、深刻领悟其理:正确政绩观是市场监管事业行稳致远的根本遵循

政绩观是思想行动的总开关。对市场监管队伍而言,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首先必须从认识层面廓清迷雾、正本清源,深刻把握其理论内涵、核心要义与实践要求。这不仅是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内在需要,更是确保市场监管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有效防范化解履职风险、不断提升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支撑。只有理论上清醒,政治上才能坚定,行动上才能自觉,才能在纷繁复杂的监管实践中始终保持战略定力,作出经得起历史、实践和人民检验的实绩。

(一)筑牢理论根基,把握正确政绩观的时代内涵与实践指向

正确的政绩观源于科学理论的指引。必须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深刻理解其蕴含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要认识到,我们追求的政绩,必须是符合新发展理念、服务于高质量发展全局的政绩;必须是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增进民生福祉的政绩;必须是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监管规律、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政绩。总书记总书记强调,GCD人必须牢记,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对于市场监管部门,这意味着我们的工作成效,最终要体现在市场环境的持续优化上,体现在经营主体活力的有效激发上,体现在消费权益的有力保障上,体现在安全底线的牢牢守住上。衡量政绩的根本标准是人民满意、市场有序、发展安全。要坚决摒弃那些脱离实际、急功近利的形象工程,反对那些只顾局部、不顾全局的本位主义,纠正那些重显绩、轻潜绩的短期行为。必须将政绩的创造,建立在深入调查研究、科学分析判断、尊重客观规律的基础之上,确保每一项政策、每一次执法、每一项服务都经得起推敲,都服务于长远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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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强化全周期监督约束,筑牢政绩偏差防火墙

权力不受监督必然导致扭曲,政绩观缺乏监督容易跑偏。必须将监督贯穿于权力运行和政绩创造的全过程。要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强化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监督检查等重点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和程序合规性审查。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要严肃查处为了追求所谓政绩而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或者滥用职权、乱作为、不作为等行为。要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对政绩观方面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批评、纠正。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督促其带头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通过严密监督,防止政绩创造过程偏离正确轨道。

(三)深化常态教育反思,激发自我革新内驱力

思想上的自觉是行动自觉的前提。必须将政绩观教育作为思想政治建设和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常修课。要将总书记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教育培训、三会一课的重要内容,做到常学常新、入脑入心。要结合警示教育,深刻剖析政绩观错位反面典型,引导干部引以为戒。要建立健全常态化的反思机制,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工作述职、年度总结等环节,都要将政绩观作为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深入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认真整改落实。要营造崇尚实干、注重实效、鼓励创新的良好氛围,引导广大干部把心思和精力用到夯实基础、服务群众、推动发展的实事上来。通过持续不断的教育引导和自我反思,增强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使之成为市场监管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同志们,政声人去后,民意闲谈中。我们创造的一切政绩,最终都要交由历史评判、由人民检验。在市市场监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新征程上,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让我们以此次教育大会为新的起点,进一步筑牢思想根基,校准行动航向,将正确的政绩观融入血脉、见诸行动,以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奋力谱写新时代市市场监管事业新篇章,为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