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是宪法法律赋予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监督职权,是保障宪法法律实施、维护国家法治统一的重要制度。2025年,法制工作委员会在区人大常委会领导下,坚持以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的决定和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备案审查工作的新要求,与区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办公室和相关工作委员会密切配合,备案审查工作稳步推进。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制度建设,严格依法履职
严格贯彻落实《XX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新规定,结合《XX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程》新要求,完善常委会办公室与报备文件形式审查、电子备案、分送、会同法工委督促文件制定机关按时报备,法工委会同各专、工委同步开展主动审查、联合审查等工作机制,不断夯实制度基础,确保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规范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本年度,共接收报备规范性文件2件。
---此处隐藏2501字,下载后查看---
(三)注重协调联动,凝聚工作合力
加强与常委会办公室、各专工委之间的协调与配合,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经验,积极开展主动审查和联合审查,拓展审查的广度和深度;加强与上级人大和其他备案审查机构之间的沟通协作,探索联动开展审查工作,提高审查纠错能力;加强与报备机关的沟通协商,对审查发现为违法性、不适当性问题,妥善进行纠正处理;加强对镇街人大的工作指导,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触角延伸至基层基层,切实维护国家法治统一。
(四)强化能力建设,营造法治氛围
定期召开备案审查工作会议,通过调研座谈、经验交流、学习培训、案例分享、信息共享等形式,提高备案审查工作能力和水平。探索建立外部机构引入机制,借助专家学者、专业机构作用,为备案审查提供智力支持和专业服务。从推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的高度,加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公众的知晓度和参与度,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切实增强做好备案审查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推动备案审查工作高质量发展。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