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通过深入学习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和相关文件精神,结合自身担任乡镇综治中心主任并分管农业工作的实际,我进行了深入的思考和剖析。政绩观直接反映干部的价值取向、责任担当和工作作风,是干事创业的“第一粒扣子”。对于身处基层一线、直面群众诉求、肩负发展与稳定双重责任的我们而言,树立和践行符合新发展理念、以人民为中心的正确政绩观,显得尤为重要和紧迫。以下是我的一些心得体会:
一、筑牢思想根基,深刻把握正确政绩观的精髓要义,解决好“为谁创造政绩”的根本问题
正确政绩观并非抽象的概念,而是有着清晰的内涵和实践要求。结合基层工作,我认为首要的是在思想深处牢固确立三个认识层次:
第一,必须坚持“政绩为民”的根本立场。我们的一切工作,无论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还是推动农业农村发展,其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为了保障和改善民生,增进人民福祉。综治工作的成效,体现在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的提升上,体现在矛盾纠纷的及时化解、社会环境的和谐稳定上,这本身就是最重要的“隐性政绩”。农业工作的成效,则要看农民的钱袋子是否鼓起来、乡村面貌是否美起来、农业基础是否强起来。任何脱离群众需求、忽视群众感受的“政绩”,都如同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因此,创造政绩必须始终以人民群众答应不答应、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作为最终检验标准,坚决杜绝“为了领导注意、忽视群众满意”的错误倾向。
第二,必须秉持“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精神境界。基层工作,特别是综治和农业领域,很多工作周期长、见效慢,需要持续发力、久久为功。例如,社会治安基层基础的夯实、乡村善治体系的构建,非一朝一夕之功;农业产业结构的优化、农村人居环境的彻底改善,也需要持之以恒的投入和建设。树立正确政绩观,就要求我们既要做显功,抓好当前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事;也要做潜功,甘于“铺路奠基”,做好那些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不能热衷于“短平快”的“形象工程”,而对那些关乎乡村长远发展、但需要“接力跑”的“潜绩”工作缺乏耐心和定力。要有“一张蓝图绘到底”的决心,一任接着一任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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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立正确政绩观,最终要依靠科学的工作方法和过硬的工作作风来落实。
第一,坚持深入调研,科学决策。创造政绩必须建立在摸清实情、尊重规律的基础上。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扑下身子、沉到一线,听真话、察实情,掌握第一手资料。在谋划综治项目、推动农业产业时,要充分论证,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特别是专业人员和基层群众的看法,确保决策符合实际、符合规律、符合群众意愿,避免“拍脑袋”决策造成的政绩“烂尾”或“后遗症”。
第二,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兼顾。基层工作千头万绪,必须坚持系统思维。要统筹好发展与安全,在推动农村发展时同步考虑可能引发的社会风险,在维护稳定时注重为发展创造良好环境。要统筹好当前与长远,既要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也要谋划乡村长远发展蓝图。要统筹好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善于“十个指头弹钢琴”,推动各项工作协调发展。
第三,坚持依法依规,廉洁奉公。创造政绩必须在法律和政策框架内进行,严守纪律规矩。无论是社会治安管理,还是农业项目实施,都必须依法依规办事,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筑牢廉洁防线,坚决抵制为了所谓“政绩”而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甚至违纪违法的行为。清正廉洁本身就是对党和人民最好的政绩之一。
总之,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一名基层领导干部的终身课题。我将以此次学习研讨为新的起点,不断深化认识,躬身实践,自觉将正确政绩观融入综治维稳和农业农村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始终牢记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努力创造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无愧于时代的扎实业绩,为维护我乡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贡献自己的全部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