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市实施《XX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情况的调查报告

更新时间:2026-05 来源:网友投稿

4月上旬,按照省人大《关于开展<湖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执法检查的方案》的要求,我们在市人大常委会分管副主任带领下,采取执法检查+座谈交流的形式对全市贯彻实施《湖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实地察看了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点建设、防灾减灾示范村建设、荆门国家气象观测站及气象灾害预报预警信息制作、发布等情况,召开了座谈会,听取了市气象局及市直相关部门工作情况汇报和部分人大代表、基层干部对贯彻执行《条例》的意见和建议。调查结果表明:《条例》自2012年施行以来,市政府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贯彻实施,大力推动气象现代化建设,不断加强气象灾害体系和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了气象灾害应急处置机制,增强了气象灾害防御能力,发挥了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有效保障了全市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但也仍然存在学习宣传不够深入、联动机制不够完善、投入保障不够充足等问题。为此,要进一步细化措施,抓好宣传教育、能力提升和投入保障等工作,确保《条例》落地生根,更好在我市防灾减灾工作中发挥作用。

一、主要工作和成效

(一)强化学习宣传,制定配套制度。自2012年2月1日《条例》施行以来,各级各部门结合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和气象服务的实际需要,制订了具体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方案,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条例》的内容,准确把握各项规定要求。各级各部门通过广播电视、报纸、新媒体、自媒体等多种方式,加大对《条例》宣传的力度,提升了社会公众气象灾害防御意识。积极创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和“气象科普示范基地”,沙洋县李市镇被评为省级防灾减灾示范乡镇,市气象局被评定为“湖北省科普教育基地”,钟祥、京山、沙洋三地气象部门被评定为“荆门市科普教育基地”。按照《条例》规定,市政府出台了《荆门市推进更高水平气象现代化助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各县(市、区)政府同步出台相应落实意见;市政府制定了《荆门市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进一步提升全市人影作业规范化程度。制定了《荆门市气象局高质量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行动计划(2021-2023年)实施方案》,将建设任务分年度进行统筹安排。

(二)强化责任落实,健全相关体系。一是健全了组织体系。市、县(市区)、乡(镇)根据《条例》要求,成立了气象灾害防御领导小组,设立了气象灾害防御协调机构并落实了专班。公布了本行政区气象灾害风险区域、建立了气象灾害预警信号联动响应机制。全市健全完善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气象防灾减灾体系。二是健全了制度体系。各级政府编制了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各县市政府均出台了将农村气象灾害防御纳入乡镇政府公共服务体系的文件,并将气象灾害防御职责纳入到各乡镇、街道网格员工作职责,逐级分解任务,层层压实责任。“气象专报-领导批示-政府发文-部门响应-基层政府具体落实”的气象灾害防御流程基本固化。三是健全了队伍体系。整合应急救灾人员、网格员和气象信息员,建立了“多员合一”的基层防灾减灾信息员队伍,建立了延伸到村(社区)的气象防灾减灾数据库,每年汛期前更新全市所有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与责任人名录库。每年举办专题培训班,提升气象信息员气象服务综合素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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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几点建议(一)进一步强化《条例》的宣传教育。要采取各种有效形式,认真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继续抓好各级领导干部和防灾减灾工作人员的学习,真正掌握法律法规的主要内容。组织开展多渠道、多频次、多层级的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电视天气预报、电子显示屏、短信平台、现场培训、报纸和自媒体等多种形式,在社会面对《条例》进行广泛宣传,大力开展气象防灾减灾知识宣传科普,提高全民及全社会对气象防灾工作的认识,增强公众避险意识,提升群众在极端灾害天气下的风险意识和自救能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进一步提高气象灾害预警监测能力。要对历年来气象灾害风险评估进行梳理,更新完善气象灾害数据库,及时修订气象灾害防御规划。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气象灾害联合监测网络和气象灾害监测信息共享平台,完善气象灾害监测体系。加强对气象数据的采集、分析、转化和传输,及时、准确地提供气象监测及预警信息,特别要重点加强对农业影响较大的暴雨、寒潮、大风、冰冻等极端天气的区域性预报,进一步提升气象预警信息精准服务水平。要增强预警信息传播能力,将预警信号传播工作纳入各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防灾减灾应急管理体系和应急联动体系,进一步明确各县市区、有关部门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接收责任人,履行本地区、本行业、本系统传播预警的职责。要适应新时代变化,积极推进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高新技术应用,助力提高气象监测准确率,延长预警信号提前时间,提升气象灾害预警监测的现代化、智能化水平。

(三)进一步提升气象灾害应急处置能力。要加强部门联动,完善气象灾害防御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机制和工作流程,实现气象灾害预警信息能够广泛、快速、准确地在各部门间共享共用。优化气象灾害防御应急预案,相关部门要细化拓展业务,梳理工作清单,定期组织开展气象灾害防御应急演练,全面提升应急快速响应能力。进一步推动各部门落实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完善高风险区域、高敏感行业、高危人群的气象灾害应急联动机制,实现高级别预警信息的停工停课停业依法依规自动触发,强化气象灾害快速应急处置能力。

(四)进一步加大防雷减灾措施落实的力度。一是加强防雷设施检测。气象部门要制定详细的防雷检测内容,让防雷检测报告更全面、更完善。二是加强防雷设施维护。气象部门要对防雷装置实行定期检查制度,跟踪投入使用后的建筑物的防雷设施完好情况检测工作,明确防雷装置维护主体和责任。三是严格实行施工图审查。施工图审查时对建筑工程防雷设计提出明确意见,设计图纸专门安排防雷装置设计专篇,无防雷装置设计专篇的图纸不予审查。同时,加强幕墙工程设计,与结构、电气图纸协调考虑防雷接地网格布置。四是加强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每年开展一次防雷工作的执法检查,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五)进一步完善气象灾害防御经费保障机制。气象灾害防御作为基础性公益事业,各级政府应当加大经费支持和保障的力度,依法把气象灾害防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全面摸清全市气象事业发展经费缺口,推动各级财政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及时拨付资金,保障气象灾害的监测、预防、预警以及应急处置等所需经费落实到位。要加大对气象灾害防御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力度,按照统一规划要求建设完善气象观测站和应急移动气象灾害监测设施,强化气象灾害自动监测网点标准化升级改造,不断提升装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