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召开今天这次培训会议,主要是组织党组(党委)书记、各级党组织书记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部署认真抓好《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学习贯彻工作任务。动员各级提高思想认识,掌握核心要义,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坚定不移把《条例》学习宣传好、贯彻落实好。在此,就学习贯彻好《条例》问题,讲几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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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健全保障机制。党员教育管理是细水长流的工作,需要常抓不懈、久久为功。《条例》立足抓基本、管长远,对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作出明确规定。一是在党中央领导下,成立由中央组织部牵头,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中央宣传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教育部党组、国务院国资委党委等参加的全国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协调小组,明确相关职责,建立运行机制,发挥各自职能作用。省(区、市)党委也要建立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协调机构。二是明确地方各级党委、部门单位党组(党委)和基层党委、党支部、党小组等抓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职责要求。三是对党员教育管理工作队伍、场所、教材和经费等基础保障作出规范。四是对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检查考核作出明确规定,对工作中失职失责的予以问责追责。各级要根据中央规定,建立健全党组(党委)负总责,具体负责的领导组织运行保障机制,党组(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党总支书记和党支部书记是具体责任人、党小组是最终落实责任人的层级责任人负责保障机制。
2.深入学习培训。把《条例》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的重要学习内容和党校(行政学院)教育课程,通过专题辅导、交流研讨等方式,使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深入领会《条例》精神,全面掌握《条例》内容,严格执行《条例》规定。中央组织部将举办学习贯彻《条例》培训示范班,组织开展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者专题轮训,提高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3.广泛宣传解读。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和手机、网络等媒介,开展《条例》宣传。实行每个支部配备一名《条例》宣讲员,定期开展宣讲活动。把主题党员作为解读《条例》的有效平台,实行党员人人登台宣讲解读。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开展《条例》知识竞赛活动,深化学习效果。总之,让每名党员熟知掌握,自觉执行有规定要求。
3.强化督促检查。把抓落实作为督促检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建立定期与不定期督促检查制度,梳理督查项目,明确督查重点,采取党组(党委)会听取汇报、实地检查,及“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以及暗访等方式,加强督查督导,对执行不力、落实不到位的,要按规定严肃问责,确保《条例》各项规定得到贯彻执行。
同志们,新时代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任重道远。我们要按照中央部署要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担当作为、狠抓落实,奋斗实干、探索创新,奋力开创新时代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新局面,为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政治可靠、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作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