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机关党委基本职责

更新时间:2022-10 来源:网友投稿

协助职责 协助部门党组(党委)完成中心工作,推进部门机关党的建设。保证监督上级党组织和党委各项决议、决定在机关的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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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职责 在工委领导和部门党组(党委)指导下主动谋划和推进本部门机关党建工作,推进党建责任落实.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领导部门直属单位党的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党的建设进行规划和部署.

教育职责 学习、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党员深入学习贯彻《党章》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做好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支持和协助本单位负责人完成工作任务;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监督职责 对党员进行监督,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参与干部管理监督,协助党组(党委)管理机关基层党组织和群众组织的干部,配合干部人事部门对机关行政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行政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引领职责 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支持这些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真正成为党联系和服务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完成市直工委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