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党史中的廉洁故事汇编(30篇)

更新时间:2024-07 来源:网友投稿

1.“能不花的钱尽量不花” 3

2.清正廉洁,公而忘私 4

3.为六角钱作检讨 6

4.贺龙坚持官兵一致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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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瑞卿同志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大将,中国无产阶级革命家、军事家。在廉洁自律方面,罗瑞卿堪称楷模,他的秘书罗家祯回忆:

罗瑞卿同志1949年6月从军队到公安部任职,1950年住宅迁至南池子缎库后巷甲1。这是一个独门小院,罗家住楼房七间,另三间为办公、会客、餐厅。院内的附属房为秘书和公勤人员居住,他家人口多,一个孩子已工作,独立生活,七个孩子上学,一个烈士子女(邓发之女)也在上学,五个亲属,加上他们两口子,最多时有16口人。1953年实行工薪制,他是行政四级,月薪400元。他又是公安军司令员,大军区级,本可拿军队较高薪金,但他以主要工作在公安部为由,坚持拿地方工资。他的夫人郝治平行政十二级,月薪200元,全家每月生活开支及学费、服装和日杂开支,所剩无几。他常穿有补丁的内衣,孩子们的衣服多是大的穿过小的穿。他从未接受过组织上的特殊照顾,也从未接收过部属的馈赠。他为人热情,常自费请熟识的同事到饭店吃饭。他有一个妹妹在xx老家,偶尔也给些经济支援,但对她提出安排子女工作的要求,坚决拒绝。他到外地考察工作时,关照秘书要付饭费、按标准吃,莫要特殊化。可以说,他家的生活是一般常人的生活水平。

人的眼睛里容不了一粒灰尘,罗瑞卿胸中容不下一点腐败。他嫉腐如仇,毫不手软。1952年“三反”运动,公安部揭发出行政处长宋德贵有严重贪污浪费行为。经过专案审查,证据确凿,经法庭审理,判处死刑。正当大会公审前夕,我接到一个电话,反映宋德贵在红军东征时作战有功,负过伤,意思是在审判中是否注意到这个情节。我不敢怠慢,立即向他反映。他听我说完后,脸色变得十分严厉。立即召集公安部党组同志开会,说枪决宋德贵,是党组集体讨论决定,并经法院审判定案的。现在有人动摇,说宋德贵东征有功,负过伤,他的功再大,比得过刘青山和张子善吗?党组同志同意罗瑞卿的意见,决心已下,不应动摇。我当时虽颇为难堪,但对罗瑞卿嫉“腐”如仇的精神有了深刻的印象。

罗瑞卿在担任公安部部长时,是执法的领导同志,也是守法的普通公民。有一次,他和两位随行同志去火车站接客人,因为时间晚了,随行同志来不及买站台票,便领着罗瑞卿直接到了检票口,对检票员说了句我们是公安部的,来接客人,便进了站。在回来的路上,罗瑞卿想起了进站的情景,忽然问道:“进站买站台票了吗?”随行同志摇了摇头。等把客人送到住处之后,罗瑞卿立即对那位随行同志说:“现在你马上到车站去补交三张站台票钱,公安人员应当做守法的模范,不能有特权思想,要知道中国古人有一句话叫不以恶小而为之,不以善小而不为,要防微杜渐嘛。”

有一次苏联顾问伊凡诺夫由莫斯科经乌鲁木齐到北京,在乌鲁木齐拉了一些哈密瓜,请人送一些给罗瑞卿。罗瑞卿立即吩咐转送给病号。有时,南方一些省市送来一些时鲜果品,他总是一面让送礼的人今后不要再送,一面将东西送到医院去。1957年冬,罗瑞卿去苏联访问,苏联国家安全委员会送给他一台带有点唱机的落地式收音机,他回来后即送给部机关团委,供他们开展机关文化娱乐活动之用。在全国第九次公安会议期间,有些地方代表带来了苹果、葡萄等土特产,罗瑞卿在大会上宣布:“各地带来的东西,一律带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