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关于“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自查报告(集团公司)
3.关于“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自查报告(局机关)
4.关于“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自查报告
5.关于“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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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凡列入“三重一大”决策范围的资料都由街道党工委会议研究决定。会议议题一般由各分管领导报党工委书记确定,上级要求讨论的问题必须列入议题;未经准备和没有处理意见的提案一般不列入议题。会前要就议题资料进行充分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如意见不一致,而事项又不很紧迫,可暂缓列入议题;重大问题或其他需要个别酝酿的问题,可先召开专题会议酝酿研究;对列入会议的议题,应明确由有关工委成员或科室进行必要的准备。
二是开会时间、会议议题、目的和要求一般要提前3天通知,以利于做好必要的会前准备;党政办公室负责做好会议通知、会前准备、会议记录和材料整理工作。
三是讨论问题时,每个工委成员要立足全局,进取发表意见,尤其是出现意见分歧时,既要尊重别人的意见,又要阐明自我的观点。会议要有决议,不能议而不决;一次会议有几个议题时,要分别议定,决定重要问题,要进行表决;干部任免和重大问题实行票决制;在特殊情景下,可将分析意见向区委报告。
四是会后要及时将宜于传达的决定、决议事项向下级党组织通报,抓好贯彻落实。要按规范要求记录,对重大问题的讨论应详细记录个人意见,注意妥善保管会议记录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