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党员25个步骤(表格化)

更新时间:2022-10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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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党员工作程序流程图

总要求: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

一、申请入党

⑴递交入党申请书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党组织建立入党申请人档案。

⑵党组织派人谈话

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

二、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

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在入党申请人中产生入党积极分子人选,由支委会研究决定。入党积极分子本人填写《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

⑷报上级党委备案

党支部将入党积极分子报上级党委备案。

⑸指定培养联系人

党组织应当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进行培养联系。

⑹培养教育考察

党组织应当采取多种方法,进行教育。并采取吸收他们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以及集中培训等方法,对他们进行培养和教育。考察期一年以上,自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之日算起;培养联系人经常与积极分子谈心,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基层党委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作一次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改进措施。

三、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

⑺确定发展对象

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⑻上级党 委备案

党支部将确定的发展对象报上级党委备案。

⑼确定入党介绍人

发展对象应当有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党组织指定。

⑽进行政治审查

党组织必须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①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②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③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④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政治审查的基本方法是: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在听取本人介绍和查阅有关材料后,情况清楚的可不函调或外调。对流动人员中的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时,还应当征求其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基层党组织的意见。政治审查必须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注重本人的一贯表现。审查情况应当形成结论性材料。凡是未经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⑾开展集中培训

基层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要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天(或不少于二十四个学时)。主要学习《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中央组织部组织编写的《入党教材》,可以作为学习辅导材料。未经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

四、预备党员的接收

⑿支委会审查

支部委员会应当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报具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预审;发展对象未来三个月内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 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

⒀上级党委预审

基层党委对发展对象的条件、培养教育情况等进行审查,根据需要听取执纪执法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党支部,并向审查合格的发展对象发放《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⒁填写《入党志愿书》

①填写前,党支部要将《入党志愿书》内的项目向申请人解释清楚,并由入党介绍人进行具体指导。②入党申请人按照《入党志愿书》的项目,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入党志愿书》。在填写时不得有任何隐瞒和伪造。③本人将《入党志愿书》填写好后,两名介绍人分别填写自己的意见,并签名盖章,注明日期。

⒂支部大会讨论

经基层党委预审合格的发展对象,由支部委员会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召开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主要程序是:①发展对象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以及需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②入党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有关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③支部委员会报告对发展对象的审查情况;④与会党员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进行充分讨论,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注意事项:①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在支部大会召开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统计在票数内。②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党支部应当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写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连同本人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培养教育和考察材料等,一并报上级党委审批。

⒃上级党委派人谈话

党委(工委)审批前,应当指派党委委员或组织员同发展对象谈话,作进一步的了解,并帮助发展对象提高对党的认识。谈话人应当将谈话情况和自己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上,并向党委汇报。

⒄上级党委审批

党委审批预备党员,必须集体讨论和表决。①党委主要审议发展对象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入党手续是否完备。②发展对象符合党员条件、入党手续完备的,批准其为预备党员。③党委审批意见写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党支部应当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对未被批准入党的,应当通知党支部和本人,做好思想工作。注意事项:①党委会审批两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时,应当逐个审议和表决;②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应当在三个月内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

⒅再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

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审批后,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

五、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⒆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

党组织应当及时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对预备党员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

20)入党宣誓

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入党宣誓。举行入党宣誓仪式的时间,应尽可能在上级党组织批准申请人入党后不久举行。一般由基层党委或党支部(党总支)组织进行,上级党组织可派人参加,也可由基层党委组织一批预备党员集体举行。入党宣誓仪式的程序是:唱《国际歌》,党组织负责人致词,预备党员举起右手,握拳,面向党旗宣誓,上级党组织代表讲话,参加宣誓的党员表决心等。

21)继续教育考察

党组织应当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实践锻炼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

22)提出转正申请

申请人向党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党小组提出意见,党支部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支部委员会审查。

23)支部大会讨论、表决

支部大会的一般程序是:①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本人汇报自己在预备期间的表现、主要优缺点、今后努力方向;以及应向党组织说清楚的问题,②党小组介绍预备党员的思想、工作表现,并发表意见;③党支部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④支委会介绍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情况,提出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审查意见;⑤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大会,对到会人数、赞成人数等要求与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相同。

24)上级党委审批

支部大会后,由支部书记将支部大会的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填写支部大会决议的基本要求与吸收申请人入党时同),并签名盖章后,报上级党组织审批。上级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应当在三个月内审批。审批结果应当及时通知党支部。党支部书记应当同本人谈话, 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党员的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25)材料归档

预备党员转正后,党支部应当及时将其《中国共产 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转正申请 书和培养教育考察材料,交党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