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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副市长“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座谈会发言材料(3100字)
按照市委“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统一安排,我牵头负责“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优质营商环境”的课题研究,现就目前初步的调研情况作一汇报。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在“放权”上做“减法”,让权力“瘦身”。一是清理精简审批事项。目前,市本级行政审批事项由“放管服”改革初期的xx项,精简到目前的xx项,需要提供的申请材料从xx项精简到目前的xx项。二是不断优化办理流程。目前我市行政审批承诺时限同法定时限相比,实际办理提速稳定在xx%以上。三是积极规范中介服务。推动中介服务市场化步伐,打破“红顶中介”垄断经营。
(二)在“监管”上做“加法”,规范市场秩序。一是加强行政公开日常监管,我市行政权力事项上网运行总量居全省前列。二是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三是创新企业信用监管。四是加强收费和价格监管。
(三)在“服务”上做“乘法”,进一步利企便民。一是推行行政审批“一窗受理”。提供办事指南,开通市民讲堂,政务服务“大篷车”。xx、xx县开展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试点,xx区探索投资项目承诺制试点。二是推行重大投资项目全程代办服务。三是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四是推进政务服务国家级标准化试点。
二、存在问题
通过系列改革,我市行政审批事项大幅度减少,审批效率实现倍增,取得积极成效,但仍然存在不少问题:
(一)审批提速效率仍有不足。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前置审批事项流程复杂,准备时间过长。如以企业单独选址征地为例。土地规划难以跟上项目选址,项目组卷上报的前置要件有xx项且涉及部门多、批准层级高,有的是市、县无法把握的,另外,综合性中介机构缺失,一个投资项目涉及的地勘、水保、环评、能评、灾评、社会稳定风险评价等报告分别编制,信息不能共享,导致项目申请资料编制时间过长。二是审批事项转外办理时间长。如规划审批需要住建局办公会、专家会、市政府规委会审定,专家会、规委会、土委会召开时间不确定,影响审批效率。又如环境影响评价需要内部技术审查、科室传签、专家评审、党组会审定,这些转外办理的流程复杂且未承诺时限,有的几个月都没有结果。
(二)政务服务水平仍待提高。一是一些行政审批窗口“只挂号不看病”。“两集中、两到位”不能真正落实。后台行政审批窗口只负责程序性审查,具体审批业务仍由部门业务科室办理,导致企业咨询难、往返跑。二是我市政务服务信息化建设迟缓,离“让数据多跑路”有较大差距。另外,窗口接件人员和后台审核人员业务能力欠缺,导致有的报件因材料不齐全,有的因材料不符合而反复跑。三是企业负担仍然困难。去年我市减负办赴有关区县开展的随机调研结果显示,近三成企业反映降成本工作的“获得感”不强,这说明我们降成本工作的抓手还不够多,整治违规收费的手段还待加强,一些企业因为不知道、不清楚,以至很多优惠政策没有享受。
(三)招商引资环境不够优。一是招商引资项目管理上,重“引进”轻“协调”,资源要素保障跟不上,各资源要素部门协调不紧密,合力不充分,“全力落实”乏力。二是有的地方公开公平的竞争环境缺失。要高度警惕行政权力不当扩张、不当牟利,特别是要防治工程招标投标、土地矿产资源出让领域行政权力干预、暗箱操作,谋取私利的腐败问题。
三、分析原因
(一)对“放管服”改革政治站位不够。往往就“放管服”而“放管服”,仅仅作为业务看待,没有放在一定的政治高度去理解、去转变。比如克强总理指出的“处长经济”现象,也讲的是仅仅把事业当做业务看待,政治站位不够。我们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提高发展质量,提升“放管服”质量。
(二)“顶层设计”不足。一个部门放权但其他部门没有协同配套,“上面神仙打架,下面百姓遭殃”,放的过程中出现了问题,往往是某个部门单独解决不了的,“放管服”领导小组应对部门放权事项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变部门单打独斗为协同作战,防止一家放了,几家还在管,防止放权悬空,落不了地。
(三)先行探索,敢闯敢试精神不够。往往是没文件不敢干,上面没有说话不敢干。争取试点先行先试不够,试点的几个项目缺少经验创新,总结宣传推广不够,没有真正作为品牌来进行战略建设,以致没“打响”。在建立容错机制上做的不够,缺少有用的激励措施。
四、几点建议
(一)省上及国家层面:
1.建议加强对权力事项下放后配套工作的指导。“放管服”是一场至上而下的改革,有些该放的权力没放,有些下放的权力不配套、不衔接、不到位,建议加强权力事项下放后的配套衔接指导,以利市、县两级进一步接得住、管得好。
2.建议加大统筹力度打破“信息壁垒”。实际工作中,受管理体制等因素制约,条块、行业间的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效果还不够理想,信息纵向、横向流转还存在阻力,“二次录入”情况比较明显。建议国家和省上加大统筹协调力度,推动政府条块、行业系统间打破“信息壁垒”,推进信息系统数据共享,出台电子证照应用等方面的政策文件,促进信息互联互通,真正实现“最多跑一次”。
3.进一步健全法律法规。在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过程中,由于存在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制订时间比较早,不适应目前改革发展的需要,致使一些改革举措落地比较困难。如在推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其中涉及审批备案、设审改同步、部分环节提前办理等一些做法,需要得到相关政策法规层面的确认,为此,建议中央和国家层面进一步完善相应法律法规。
(二)市级层面:
1.增强主动服务意识,提升“放管服”质量。要把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同“放管服”改革融为一体,首先要转变理念。制度理念从“我要怎么管”转为“我该如何服务”,政策理念从“我给什么政策”转为“市场需要什么政策”,管理理念从“行政化的机关式管理”转为“市场化的管理”,服务理念从“柜台式的被动服务”转为“营销式的主动服务”。让我们的全程代办制度真正发挥作用,各审批部门要提高代办质量,每个环节、每个事项要服务到位。
2.加快政务大数据平台建设。紧紧抓住“互联网+政务服务”这个牛鼻子,依托“智慧城市”建设“智慧政务”,加快推进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和交换工作方案,建立集办公、审批、对外服务、监察、信息公开于一体的全市统一的智慧政务平台,实现所有行政行为源头可溯、过程可查、效果可评、责任可追。
3.继续细化清单管理。继续清理公布投资项目核准前置审批事项和强制性中介服务事项等清单,明确责任主体和监督部门,实现“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清单之内必须为”,防范权力寻租、权力设租。
4.提升市本级审批提速空间。加强项目规划设计方案专家审查、规委会审议体制、机制建设,进一步明确审查、审议事项、程序、职责和会议召开模式,固化会议时间。土委会、规委会等重要会议,定时定期或因需召开,为项目落地打通“最后一公里”。
5.建立“放管服”改革宽容失误机制。制定《关于服务保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打消干部的后顾之忧,最大限度允许和宽容改革失误。对符合取消条件但地方一级政府无权取消的项目,也可采取暂停行权的方式予以冻结,避免与上位法的冲突。另外,在推动每项改革中,在研究制定方案后,都专题向上级部门汇报,争取授权试点,解决先行先试与没有法规相匹配结点。
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就是综合竞争力,我们要拿出自我革命的勇气,“为公、唯实、利民”,把“放管服”改革落实到位,为市场主体打造一流的营商环境,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