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局监督制约机制调研报告

更新时间:2022-10 来源:网友投稿

一、“两权”监督制约的必要性、艰巨性和长期性

税务系统的“两权”,就是国家法律赋予税务人员行使的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每个税务人员为取得税收,必然要在税款征收、税源管理、税务稽查、行政处罚等税收业务中行使税收执法权。由于税收执法权具有自由裁量性,为保证每个税收执法人员行使权力过程中的公正、公平、廉洁、奉公,就必然要对权力运行的过程进行监督制约,以实现为国聚财、执法为民的宗旨。而对税务系统和队伍的人、财、物的管理,就是各级税务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行使行政管理权,而加强对行政管理权运行过程的监督制约,也是题中之义。因此,在税务系统加强对“两权”的监督制约,不仅是维护税务人员正当行使职权取得税收所必需的,也是税务部门从源头上有效预防腐败所必要的。

税务系统的“两权”运行过程,有其业务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对应的监督制约就具有艰巨性。在重点监督的对象上,不仅有各级税务机关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还有一些重要岗位的人员,以及为数不少的税收执法人员,具有不同层次、人数众多的特性;在权力运行的环节上,既有税款征收、税源管理环节,又有税务稽查、行政处罚等环节,其税款征收环节,又有纳税申报、税款核定、税款解缴、欠税清理等关节点,具有环节多、过程复杂的特性;在行政管理的体制上,由于我国对税务系统实行的是以垂直管理为主的行政层级管理体制,“看得见的监督不了、监督得了的又看不见”,在这个系统表现得尤为突出;在经济发展的水平上,由于经济决定税收,在税收任务的完成、税收管理的方式、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等,各地都存在差异,多少影响着人们的思想认识,影响着“两权”监督制约的力度。

税收是国家实现其职能的重要形式。只要有国家存在就有税收,就有税务机构。税务机构作为国家设立的行政执法机关,凭借国家法律赋予的公共权力,对企业、单位和个人强制、无偿征收税收。有权力的地方就必然要有监督,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走向腐败,这是被历史和现实证明了的真理。所以说,税务系统的“两权”监督虽不是社会上的热点、难点问题,却是伴随税收存在而长期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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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采用科技监控

目前,信息化技术已成为税收工作的技术支撑,与税收业务紧密地结合在一起。通过信息化,可强化“两权”监督制约的手段,进一步加大监督制约力度,发挥事半功倍的效果。由于信息化技术在软件设计上,可以做到规范工作流程、界定岗位权限、明确岗位责任,达到程序上不可复制、流程上不可逆转、自动汇总、及时预警的要求,在一些重点环节、关键岗位,实施重点监控,记录操作轨迹,制约权力行使,从而达到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目的。如发票领用缴销,设定一个数量上限,没有缴销就不能领用,对发票的私售乱开就能起到监督制约作用。因此,税务系统的信息化人员,要充分认识到“两权”监督制约的必要性,在开发运用税收业务软件时,一定要将监督制约的理念与税收业务流程的设计结合起来,强化“两权”监督制约,建立和完善“两权”人机结合的监督制约机制。

(五)开展考核评估

为保证“两权”监督制约工作机制的建立和四位一体监督责任的落实,必须对每年的监督制约工作有一个考核评估。首先,税收业务部门作为首要监督层次,明确其职责是:监督什么、怎么监督、监督得怎样;其次,纪检监察部门作为组织协调,一方面要将执法监察与税收法规部门的执法检查结合起来,对各税收业务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另一方面要将各税收业务部门履行“两权”监督制约的情况,与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结合起来进行布置、检查、考核;再次,开展年终考核评估,即要求各税收业务部门对本部门一年来在“两权”监督中履行职责的情况写出评估报告,由纪检监察牵头组成评估小组,对各税收业务部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考评,给出一个基本评价,激励先进,鞭策后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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