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案件谈话笔录制作规范

更新时间:2022-10 来源:网友投稿

一、做好案件谈话笔录的重要意义

(一)做好案件谈话笔录是严格依纪依法办案的基本要求

(二)做好案件谈话笔录是保证案件质量的重要基础

---此处隐藏27533字,下载后查看---

(一)录音录像

《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第28条规定,和与案件有关的人员谈话时,如有必要,可进行录音、拍照、摄像,但应事先告知本人。制作的录音带、录像带和照片,应严加保管,不得扩散外传。知情人、被调查人未经调查人员许可,不得对调查人员使用这些手段。

(二)电脑笔录

随着电脑的普及,电脑笔录越来越多,加强了笔录制作的规范化,提高记录及办案的效率和质量,有利于加强监督,提高证据取得的透明度。在使用电脑笔录时应注意以下问题:一是注意其法律效力问题,包括笔录打印后按照规定要被谈话人签名、按手印、签署意见、日期,并且原则上笔录制作人员的签名也必须手写,这样才能使电脑笔录具有法律效力,具有合法性。二是要注意其他事项,如因使用电脑,复制功能加强,在已有谈话笔录的情况下,不能简单复制,造成与其他笔录的雷同,从而降低笔录的可信度;另外,打印笔录要保持样式的一致,格式、字体总体上要求庄重、美观、清晰;再就是要注意保密,防止因使用电脑造成的泄密。(周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