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x县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方案

更新时间:2023-02 来源:网友投稿

一、目标任务

2022年起,根据省“两强一增”村级集体经济提升行动计划,围绕服务乡村振兴示范片区创建工作,大力实施抓党建促集体经济提质行动,打造全县村级集体经济示范片区。2022年实现集体经济“提低、扩中、调高”发展目标,即提升集体经济平均水平,xx万元以下村全部清零、村均达xx万元以上,扩大xx-xx万元村占比,调高强村占比、xx万元以上强村达xx个以上。重点择优遴选扶持补助一批村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加大扶持中央级、省级、市县级培强扶优村xx个村(其中:中央级xx个村,省级x个村,市级x个村,县级x个村)。到2025年集体经济收入xx万元以上的村达到xx个以上。

二、扶持范围及标准

具体扶持范围由县根据重点扶强扶优村的目标任务,围绕接续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工作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结合全国红色美丽村庄试点工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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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要积极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提供融资担保服务,担保费率原则上不超过xx%。推广以林权、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经营权、水域滩涂养殖权以及生产经营设备设施等为标的的新型抵质押担保方式。

(五)以“创新驱动”壮大提升集体经济。深化村企结对、村银结对、村社结对,探索开展村党组织书记与企业家结对子活动,把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作为帮扶重点,从资金、项目、人才等方面给予支持。支持多个村共同出资组建经济联合体,支持村级探索联合共建“飞地抱团”发展项目,依托基础好、有前景的开发区、特色小镇、小微企业创业园等平台,以市场化为导向,通过村集体自筹、协作帮扶、财政扶持渠道,采取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经营、统一管理方式,发展跨村、乡、县“飞地”抱团项目,明晰村集体产权或股份,增强村集体经济发展后劲。同时,选择一批成长性好、发展前景大、带动力强的产业项目,建立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库,将符合条件的项目优先纳入中央和省市县培强扶优项目库。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结合乡村振兴工作,健全完善县、乡领导干部发展村级集体经济联系包村制度和县乡两级单位包村帮扶、驻村工作队驻村指导等制度,从班子建设、发展规划、资金和项目等方面帮助村发展集体经济,将结对帮扶情况纳入县直单位及

个人考核内容。各乡镇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责任,主持研究、部署推动、调研指导。进一步压实责任,加强规划、政策、项目、资金等要素统筹,形成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综合体系。乡镇和村要落实直接责任,做到责任明确,目标明确,认真组织实施,积极为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创造条件。

2强化村级主体。村级集体经济的重要事项,需经村党组织研究讨论。各乡镇党委、政府请x月xx日前,将重点扶持村项目实施方案报县扶持壮大集体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县里将于4月上旬组织开展项目评审。

3做好风险防范。遵循市场经济发展规律,坚持从实际出发,稳步有序推进。坚守底线,不改变村级集体产权性质,不损害村集体和农民利益,不污染破坏生态环境。要严防腐败,尊重农民意愿,不搞行政命令,杜绝基层政府或乡村干部自作主张、大包大揽、包办代替等行为。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鼓励村集体大胆探索、积极尝试。

4严格奖惩考核。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各乡镇及村“两委”班子考核的重要指标。推行“双考核双扣分”制度,将乡镇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既纳入党建目标管理考核,又纳入发展目标管理考核,对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工作进展缓慢实行“双扣分”并约谈主要负责同志,并取消当年度乡镇评先评优资格,乡镇党政正职当年度不得评为优秀等次。从2021

年起每年由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组织开展一次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贡献奖评选活动,在村级设一等奖6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20名,分别奖励x万元、x万元、x万元,其中村“两委”正职奖励xx%,其他村干部(含后备干部)奖励x%。对完成年度集体经济发展目标任务的村,在年度绩效报酬发放时在原有的基础上村“两委”正职提高xx%,其他村干部(含后备干部)提高xx%。对未完成年度集体经济发展目标任务的村,在年度绩效报酬发放时在原有的基础上村“两委”干部(含后备干部)全部减半发放,并取消当年度评先评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