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推行农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肩挑工作实施方案2篇

更新时间:2023-02 来源:网友投稿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推行农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肩挑”工作的要求,切实解决村干部职数偏多、报酬待遇低、管理不规范等突出问题,实施减职增薪增效,进一步调动村干部工作积极性,增强基层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为统领,按照市、县委的统一部署,积极稳妥推进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肩挑”工作,减少村干部职数,提高干部待遇,从推行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和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高度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从讲政治守规矩的高度全面贯彻,坚决落实。从而进一步调动村干部工作积极性,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推进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目标要求

按照市、县委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肩挑”工作的相关要求,全县至20xx年底推行“一肩挑”的村要达到30%,按照比例我镇到20xx年底推行“一肩挑”的村要达到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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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切实做到“十二个严禁”:一是严禁以暴力、威胁、恐吓、欺骗等手段妨害党员或选民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是严禁通过吃请、赠送现金、有价证券等和各种礼品,以及采取口头承诺选举后给予某种利益等形式搞拉票贿选活动;三是严禁参与操纵选举、避会抵制、跟踪监视、虚假委托、张贴大字报、分发传单等不正当活动;四是严禁利用家族、宗教和黑恶势力干扰破坏“一肩挑”补选工作;五是严禁寻衅滋事或无理取闹,以毁损、抢夺票箱、伪造选票、虚报票数、冲击选举会场等手段,破坏和妨碍选举正常进行;六是严禁诬告陷害、诽谤中伤他人、采取发传单、发信息等方式相互诋毁、打击报复或制造传播小道消息扰乱补选工作;七是严禁利用补选唆使、煽动群众上访闹事、挑拨宗教关系制造事端等不正当活动;八是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说情打招呼,或施威加压,干扰补选工作;九是严禁村(社区)干部擅离职守、中断工作或在选举前随意频繁接转党组织关系或违反程序突击发展党员;十是严禁补审结束后不交工作、不交印章、不交账本、不交档案等行为;十一是严禁补选结束后,新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员会主任举办答谢宴、发放答谢物质等行为;十二是严禁阻挠对违反补选纪律问题的调查和处理,或对检举、举证、控告补选工作中违纪违法行为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要强化补选纪律监督,对补选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从快从严、绝不姑息。对因思想不重视、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和信息不畅、处置不力导致补选不成功或引发群体事件的,坚决从严查处,从严问责。

六、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领导,成立x镇村(社区)主职“一肩挑”工作领导小组,由x同志任组长,x任副组长,xx及镇纪委、民政办、党建办、党政办、计生办、综治办、财政所、司法所相关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党建办,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xx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镇党建办要担负起牵头抓总责任,加强对村“一肩挑”工作的组织和指导;镇纪委要牵头负责纪律监督;镇党政办要牵头负责网络舆情监测、处置和引导;镇综治办要牵头负责信访维稳和严厉打击扰乱补选秩序行为;镇人大、镇司法所要牵头负责“一肩挑”依法依规工作;镇民政办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抓好村(居)民委员会补选工作的指导和监督。镇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分工安排,加强对联点村(社区)“一肩挑”工作的现场指导,确保圆满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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