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法委员履职情况
《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第四章第十一条明确规定:“乡镇(街道)党组织配备政法委员,在乡镇(街道)党组织领导和县级党委政法委员会指导下开展工作。”进一步强化了基层政法工作,对于加强党对基层政法工作的领导具有重要意义。根据上级安排部署,我市迅速行动,全市16个镇街现已全部设立政法委员,进一步整合了基层政法工作,推动了政法工作向基层延伸。
(二)基层派出所建设情况
当前,全市共有16个派出所,其中4个城区派出所,12个农村派出所。一是警力配备方面:全市派出所现有警力95人,其中公务员民警76人,事业编制民警19人。从年龄结构上看,35岁以下民警9人,占派出所警力的9.5%;35岁至40岁的民警27人,占派出所警力的28.4%;40岁至45岁的民警21人,占派出所警力的22.1%,45岁至50岁的民警15人,占派出所警力的15.8%,50岁以上的民警2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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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足的有效途径。从实际出发,科学定岗定位,采取机关民警下基层、轮岗代职等方式,推动警力下沉,合理调节配置机关与基层、警种与警种之间的警力,确保基层派出所警力达标。凡是新录用的民警,应先充实派出所或到派出所工作锻炼;社区民警在派出所工作不满三年的原则上不调动,工作需要调动时也应先进后出,最大限度的充实派出所警力。同时,继续争取党委、政府支持,进一步壮大辅警等民防力量建设,尽量弥补警力不足的实际情况,确保基层派出所更多的精力投入到基层基础工作中去。
三是狠抓担当作为。要保持务实的工作作风。要发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增强基层派出所和民警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克服浮躁情绪,把心思用在干事业上,把精力投到抓落实中,在攻坚克难上狠下功夫,在抓好落实上狠下功夫,不断健全基层基础工作各项制度,有效实现对动态环境下社会治安的控制。要勇于打造亮点。要认真分析本地区、本部门的工作情况,通过分析比较,清醒认识自身位置和目标定位,并认准方向,不断创优创新工作,实现新的突破。
四是用好考核杠杆。要科学制定考评标准,指标要实,标准要高,措施要硬,评价要公。通过公开、公正、透明化的考核,强化公平竞争,考出实绩、考出士
气、考出战斗力。要彻底扭转基层单位忙于应付考核的现象,尽量删减过程性内容,将考核落至基层警务工作的实际效能上,增强派出所民警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要严格兑现奖惩,赏罚分明,使民警的付出和所得相适应,激发上进心,增强责任心。对工作成绩突出的民警该记功的记功,使民警的出色表现和业绩能得到认可和鼓励;要给工作落后的民警加压,把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分离培训等政策用足,彻底改变干好干坏一个样的局面。要大力选树先进典型,通过开展评比竞赛,推出一大批“基层工作能手”、“群众满意警官”等,树立基层派出所民警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业务精通、群众爱戴的良好工作形象。
五是加强教育培训。加强队伍的教育培训,提高民警素质关系到公安工作的可持续发展。建立健全学习制度,不断用先进的理论武装民警的头脑,引导民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永葆人民警察的政治本色。要大力加强基层民警的法制教育,提高民警的执法水平。要不断规范执法活动,要使公安执法每一个环节都有充分的法律依据,全面推进公安执法的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要突出抓好全员培训、实战培训和专业培训,使基层民警的业务素质不断提升,适应新形势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