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直属机关工会委员会于2019年12月经选举产生,现已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条例》有关规定,按照省直机关工会要求,经省粮食和储备局直属机关党委同意,拟于2024年2月中旬召开局直属机关工会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会员代表名额、构成及产生办法
局为机关单位,局直机关所属工会X个,共有会员X名,其中女职工159名,40岁以下职工251名。按照规定比例,确定局直属机关工会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名额52名,会员代表以一线干部职工为主,中层正职以上管理人员和领导人员不超过会员代表总数的20%。女职工、青年职工代表、先进工作者等会员代表占一定比例。其中领导干部代表10名,占19%;职工代表42名,占80%;女职工代表24名,占46%;先进人物代表1名,占1%。
二、工会“三委”候选人确定、产生办法
(一)确定“三委”委员人数。根据会员人数,确定局直属机关工会第三届工会委员会委员7名,其中主席1名;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5名,其中主任1名;女职工委员会委员5名,其中主任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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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局党委领导讲话;
18.全体起立,奏《国际歌》;19.宣布会议闭幕。
(大会结束后,“三委”召开会议,确定工作分工)
四、大会选举办法
为了确保大会依法依规顺利进行,根据有关规定研究制定了《省粮食和储备局机关工会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办法(草案)》,提交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