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

更新时间:2023-02 来源:网友投稿

为进一步贯彻《中共xx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精神,强化市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意识,全面落实市委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结合我市实际,经市委常委会议研究,现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全面贯彻党******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始终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把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作为重要战略举措,厘清责任范围,健全制度保障,强化责任追究,形成认识到位、责任明晰、履职尽责的责任体系;坚持以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为统揽,创新完善体制机制,形成监督有力、制约有效的监督责任落实体系;坚持以完善责任考核追究制度为关键,加强督促检查,形成有错必究、有责必问的问责追究体系。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努力建设廉洁政治,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二、细化责任

党委主体责任是一个责任体系,涵盖市、镇(办)、村三级组织和市委、市政府、人大、政协、公检法等部门,是由党委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班子其他成员共同承担的,

---此处隐藏14171字,下载后查看---

次同级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廉洁从政的情况,重大情况随时报告。班子其他成员思想、工作、生活上的重要情况和重大事项要及时向党委(党组)和主要负责人报告。

(五)建立健全联系群众机制。1.联系信访群众制度。各级党委(党组)每季度至少1次专题研究信访工作,提出措施办法,推动解决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特别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班子成员认真批阅群众来信,定期接待上访群众,主动下访了解重点信访案件情况,协调解决包案负责的疑难复杂信访问题;2.联系社会各界制度。党委(党组)班子成员要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认真倾听基层群众、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离退休老同志、专家学者、群众团体和新闻媒体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地加强和改进工作。

(六)建立健全督查检查机制。1.专项检查制度。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专项检查工作常态化,扎实组织开展工程建设招投标、财政资金使用管理、政府采购、土地矿产资源招拍挂、各项规定落实和干部选拔任用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及时查找发现问题,进一步堵塞漏洞、规范程序、完善制度,坚决铲除各种腐败隐患;2.

督导检查制度。党委(党组)要把落实主体责任情况作为督查重点,纳入日常检查和年度考核之中,在全面掌握情况的基础上,每季度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对落实不力的下级党委(党组)进行督促整改,问题严重的提出严肃批评并进行通报,推动任务落实;3.定期通报制度。市纪委要不定期地通报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情况和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情况,对顶风违纪行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七)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1.述纪述廉述作风制度。市委每年至少召开2次“三述”会议,听取各镇(办)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述纪述廉述作风报告,并进行民主测评。当年没有向市委、市纪委“三述”的镇(办)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必须向市委年度检查考核组进行“三述”并接受民主测评;班子其他成员在机关年度工作总结会上进行“三述”并接受民主测评。测评结果将作为述廉人员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评价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列入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重要内容;镇(办)、部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每年向市纪委全委会进行述职述廉述作风,并接受评议;2.责任制年度检查考核制度。党委(党组)每年由班子成员带队,对下级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向下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面对面反馈考核意见,考核结果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3.

 

 

社会评价制度。改进考评工作,采取群众满意度测评、媒体调查、第三方评价等多种方式,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民意调查,评价结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综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