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2年全州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更新时间:2023-02 来源:网友投稿

刚才,**同志领学了国省有关文件内容,总结了我州2020年以来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分析了当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部署了下步工作。州住建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利局以及**市、**县人民政府负责人分别汇报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提供了好的经验做法,大家可以互相借鉴。州纪委常委、监委委员**同志作了发言,对这项工作开展三年来的成效进行了总结,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请大家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再强调三点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时刻警钟长鸣,清醒认识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腐败的严重性和危害性

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一直以来都是腐败高发地带和重灾区。各级纪委监委发布的案件中,相当一部分腐败案件都与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以及标书的管理有很大关系,所列涉案官员,绝大多数是一些党政部门、政府投资平台、国有企业等单位领导干部。今年,省纪委监委专门下发了一个调研报告,列举了当前招投标领域的系列问题,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正贵书记、晓华州长专门作出了批示,我们要抓好贯彻落实。从调研报告来看,2020年

到2021年,省级查办的工程建设腐败案件有**件,占全部案件的**%,涉案金额占**%;由省监委移送司法机关的案件中,涉及工程建设腐败的高达近*成。一些个案涉案动辄几千万、上亿元,令人触目惊心!我州也不同程度存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的腐败现象。从调研的情况来看,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违规发包、违法分包。为让特定对象承揽工程项目,有的业主单位以时间紧、赶进度,或条件限制等名义直接发包;有的通过邀请招标或政府采购方式,规避公开招标;有的利用职务便利,帮助请托人违法分包有关工程项目;有的领导干部亲属或特定关系人等“关系户”借资质参与投标,或与“资质户”实现幕后合作,通过“提篮子”完成权钱交易,谋取非法利益。二是规避招标、虚假招标。招标代理机构、专家评委管理失序,给操纵招标评标提供了空间,一些代理机构为了承揽到代理项目,一切按业主意图办事,甚至为达到某些指定对象中标目的而提供违法服务。有的将项目化整为零、主副分离规避招标;有的项目表面上按程序公开招标,实则围标串标,大量专业陪标公司甚至是职业围标串标团伙,为指定对象增强不正当竞争优势提供了违法“保障”,让指定对象中标。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的综合评标法,为投标者资质资格条件的设置、评委的主观评价等留下可操作空间,一些评标专家丧失操守和底线,收受好处费后为特定投标人打高分。三是疏于监管、流

于形式。有的行业主管部门既是政策的制定者、资金的安排者,又是项目的业主方、代理机构的遴选者,同时负责招投标的行政监督,集决策、执行、监督于一身,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监管浮于表面、流于形式。四是权钱交易、谋求私利。行业监管漏洞为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腐败提供了土壤,有的职能部门、业主单位胆大妄为,直接“一手收钱、一手办事”;有的通过亲属配合或特定关系人“打牌子”、“提篮子”谋利;有的把工程项目当攀附“筹码”,以此谋求政治利益。有的业主单位为承包商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违规或虚假增加工程量、增加项目利润提供帮助,从中收受贿赂。这些现象,是省纪委监委分析大量案件中总结的问题,我州也不同程度地存在。

当前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存在的这些问题,不仅严重影响了我州正常的投资环境,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还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政府公信力,破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究其原因,主要是有的部门、业主单位政治站位不高,目无法纪;有的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和党性原则,将公权力和影响力变成牟取私利的工具,甘于被“围猎”,失去了对腐败的“免疫力”。全州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时刻保持清醒头脑,真正做到警钟长鸣,切实加大专项整治力度,全力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不断增强拒腐防变能力,为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创造优良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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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在系统治理过程中发现的招标人规避招标、投标人围标串标、评标专家徇私舞弊、代理机构弄虚作假以及领导干部和主管部门插手干预招投标活动等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严查严办,该移交纪委监委、司法机关的要及时移交。决不允许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三要扎实开展“回头看”。针对2020年以来发现的问题项目,各地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开展“回头看”,进一步抓实清理排查、整改落实、行政处罚、线索移交、追责问责和制度执行工作。

 三、强化统筹协调,严格督查督办,着力形成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整治强大合力 

推进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是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加强和规范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规范和限制公权力运行的重要举措,也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更是落实******对**工作指示的使命任务。各级各部门特别是有建设项目的各单位,要增强法纪意识,认真履职尽责,加强统筹协调,加大执法执纪力度,打造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招投标领域良好市场环境。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根据省、州工作部署,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相关责任,严格按照一把手亲

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人专班抓落实的要求,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州县两级公管办要加强专业人才配备,充分发挥议事协调、综合指导和督查督办职能,对全州公共资源交易实施统一指导、协调和监管。各行业部门招投标监管人员特别是县市区,至少应配备2名以上的专业人员,确保依法依规履职监管到位。

(二)强化协同配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是一项系统工程,其问题整治具有长期性、反复性和复杂性,需要部门协同配合、形成合力、久久为功。州、县市专治办要切实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充分调动相关部门协同配合,违法违规线索互推、执法办案信息互享、执法结果互用,推动联合惩戒,提升执法办案效果。

(三)严肃督导考核。各级各部门要建立“按月督导通报、按季巡视整改、年底考评考核”机制,把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纳入优化营商环境、清廉**建设考核重要内容,注重结果运用,落实奖惩机制。全州优化营商环境考评马上就要开始,要将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作为重要内容。清廉**建设是今年省委安排的一项政治任务,不仅仅是纪委监委的任务,主体责任在各级党委(党组),大家要高度重视。优化招投标领域环境也是清廉**建设的重要内容,大家要认真抓好落实,建立亲而有度、清而有为、亲清政商关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对突出问题整改不到位、监管部门人员不担当不作为、失职渎职等行为严肃执纪问责。

 

 

同志们,抓好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注重改革创新和机制完善,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作风,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更大的治理成效,更多的制度性成果,推动我州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政治生态进一步净化,推进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