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范文4篇

更新时间:2023-02 来源:网友投稿

为加强和改进我镇党支部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提高基层党建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增强党支部的执行力、战斗力和凝聚力,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深入开展学习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为促进我镇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央、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原则

分类考核,民主公开,客观公正,促进工作,鼓励创新。

二、考核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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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融合发展

(加分项,10分) 确立“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工作理念,坚

持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正确处理好党建工作与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的关系,落实党建创新重点项目,持续推进基层党建书记项目,推动党建工作创新创优,发挥好党建引领作用。 10 在市级及以上层面作党建经验交流的,加3分。创新或特色工作获得省级以上表彰,加5分,获得市级以上表彰,加3分;在党建工作创新和最佳党日活动评比中获得一、二、三等奖和优胜奖,省级以上分别加10分、8分、6分、4分,市级分别加5分、4分、3分、2分,校级分别加4分、3分、2分、1,分同一项目同一年度不重复加分,取最高分值。加分项加满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