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

更新时间:2023-02 来源:网友投稿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强化安全意识,强化安全主体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红线意识,强化安全监管,切实防止和杜绝生产安全事故,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促进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市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等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与××公司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的所属各企业。

二、考核期限

考核期为当年度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涉及考核统计指标口径按条线规定时间为准。

---此处隐藏5440字,下载后查看---

 

 

考核方式为年终考核。所属各企业在每月××日前将安全生产月报表报送××公司,作为年终考核依据。年度考核期将满时的××月××日前,向××公司××部报送《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指标自评表》以及相关佐证资料、书面总结材料。

××安全生产考核组根据各企业提供的自评相关佐证资料、书面总结材料以及日常的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参考安全生产第三方服务机构评价意见,对各企业的安全生产进行考核计分,考核结果汇总后提交××党委会议审定后公布。

五、考核结果和应用

考核结果应用于各企业××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中安全工作专项考核的得分,作为评优评先的依据。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得分××分以上的安全考核为优秀;得分××分以上的安全考核为良好;得分××分及以上的安全考核为合格;得分××分以下的安全考核为不合格。安全管理工作发生否优项指标的,取消本单位年度安全考核和经营业绩考核评优评先资格,发生否决项指标的,取消本单位和经营班子成员年度各项评优评先资格,涉及有关责任人员按照党纪、政纪相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