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金融监管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总结

更新时间:2023-02 来源:网友投稿

(一)积极推动设立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切实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聚焦“脱贫致富示范区”建设,充分引导和撬动金融资源,切实缓解我市高原特色产业融资难题,助力全市打造绿色食品特色产业千亿元级产业集群。一是设立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借鉴国家融资担保基金银担“总对总”批量担保业务合作模式,结合***X实际,研究制定《***X市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实施方案》(试行),设立规模为2亿元的高原特色产业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便利度、可得性。二是强化政银担合作。通过设立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进一步加强担保机构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合作和资源共享,不断增强担保实力和业务拓展能力,聚力引导金融机构不断加大小微企业、“三农”贷款投放力度。充分发挥银行优势,简化担保流程,实现贷款、担保服务快速匹配,风险共担,有效扩大银担合作业务规模。切实降低担保服务门槛,着力缓解小微企业、“三农”等普惠领域融资难题,助力我市实施产业兴市战略,建设优势特色产业。三是有效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构建担保机构和银行业金融机构共同参与、合理分险的银担合作机制,优化政府支持、正向激励的资金补充和风险补偿机制。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不以营利为目的,在可持

续经营的前提下,保持较低费率水平,切实有效降低小微企业和“三农”综合融资成本。

(二)大力加强政策引导,积极推动企业上市培育。一是完善企业上市倍增工作政策机制。为落实省委、省政府的要求,规范我市企业上市奖励政策,进一步加大企业上市的奖励力度,推动我市企业上市工作的开展,按照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对企业上市工作实行“绿色通道”和挂钩联系。二是建立上市后备企业库,精准确定上市“金种子”企业。我市按照“储备一批、培育一批、辅导一批、上市一批”的工作路径,向各县(市、区)及市直相关部门收集全市优质企业资源,建立了***户企业在内的***X市企业上市后备资源库。经与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国资委、市工商联等部门进行商讨,将每一户企业的主营业务、科技含量、经济效益、财务状况等与企业上市条件息息相关的指标进行认真分析对比。筛选出***X高速装配式建筑有限公司作为我市“金种子”企业进行重点培育,集中政策和资金等优势,予以重点扶持、重点推进、重点突破。三是积极做好企业上市服务协调。邀请银河证券、光大证券、华创证券等证券公司到我市调研考察。走访调研了******XX公司、***XX公司、******X公司、***X公司、***集团、XX集团等重点拟上市企业。通过调研走访,银河证券与***X高速装配式建筑公司签订了财务顾问协议,***河证券团队现已进驻***X高速装配式建

筑有限公司开展非公开上市辅导,不断加大企业上市政策宣传培训力度,引导企业通过资本市场获得融资。今年5月20日至5月25日,我办组织全市XX家拟上市重点企业高管赴深圳资本市场学院开展企业上市培训。通过培训,使企业家进一步转变观念、创新思维,进一步掌握金融知识,了解资本市场,学会利用金融工具,解决好企业“不愿上市、不敢上市、不会上市”的问题,推动全市更多优质企业早日实现上市融资。

(三)全力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努力营造公平正义环境。认真履行属地政府主体责任,不断提高金融监管质效,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切实维护***X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和发展环境。一是严格地方金融机构监管服务。配合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开展辖区内融资担保公司监管分类评级试点工作及昭信融资担保公司担保补贴专项检查工作,对积极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担保贷款主动降低担保费率的机构,争取担保费补贴,组织县区金融办对辖区内融资担保公司开展年度检查,督促引导融资担保公司合规开展经营活动。制定印发《2021年度小额贷款公司监管分类评级通知》,按时间节点开展全市7家小额贷款公司监管分类评级的自评、县级初评、市级抽评、省级复评,切实做好辖内小额贷款公司风险防控,严防小额贷款公司违规违法开展非法集资和变相非法集资活动。开展“融资租赁”、“典

当行”清理整治工作,引导督促“典当行”进行注销或变更为一般工商企业,引导“融资租赁”企业变更营业范围,严防未达标换证的“典当行”及未经批准擅自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一般工商企业违规违法开展非法集资和变相非法集资活动。鼓励地方金融机构合规合法开展业务,服务支持实体经济。督促引导辖区内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坚持立足县域、服务“三农、中小微”为己任,在安全中发展地方金融。截至目前,全市有XX家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余额为***XX万元。二是依法依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以贯彻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为抓手,依法依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与去年同期相比呈现了“三个下降”趋势。

二、存在问题

(一)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仍然长期存在。长期以来,党中央、国务院为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出台了多项政策措施,但由于传统银行风控过程中,主要办法是根据企业财务数据、可抵押固定资产或者担保公司来确定,而大部分小微企业作为“三无企业”,难以达到银行放贷条件。全市有XX%的企业主体在银行没有贷款,小微企业融资难题仍然长期存在。受监管指标考核影响,中小微企业贷款比例和增幅达不到要求,影响各银行对***X重大项目授信额度。

(二)地方金融风险形势依然严峻。一方面,非法集资呈现形式多样化、手段隐蔽化、操作职业化、网络数字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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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信贷产品、放贷条件、申请途径、服务联系方式等,用浅显易懂的语言及表达方式做成宣传手册、画报、PPT、微视频、微动画等,进行广泛宣传,提高企业对政策知晓率。有针对性举办金融政策培训班,对金融政策进行详细讲解,提高中小微企业运用金融工具的效率。三是完善担保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作用,为各类市场主体融资増信。以***XX公司为中心,督促加快与各县市区的合作,提升服务效率,降低服务成本,拓宽服务面。加强财政金融协同发展,管好用好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金融信贷的引导和撬动作用。

(二)狠抓机构建设,丰富金融资源。一是加大金融招商引资力度。定期与有意向在***X设立分支机构的驻滇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中信银行等股份制银行以及江苏常熟银行的对接,加强项目推介和服务保障,争取入驻***X,形成有序、适度竞争的氛围,激发地方金融活力。二是加快完善县域金融服务体系。大力支持辖区内银行、保险机构下沉服务重心,在县(市、区)、乡、易地搬迁安置点等设立支行、营业室,缩短服务路径,提高县域金融服务效率。三是稳健发展地方金融机构。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典当等地方金融机构的行业管理和指导,促进其健康发展;稳步发展融资租赁、典当、资产管理公司等地方金融机构,夯实地方金融“拾遗补缺”功能,支持地方企业发展。

 

 

(三)狠抓企业上市培育,拓宽直接融资渠道。坚持“企业主动、政府推动、市场拉动、中介联动”的原则,按照“储备一批、培育一批、辅导一批、上市一批”的工作路径,加快形成以“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为重点,“新三板、***X区域股权交易中心”为基础的企业上市挂牌新格局。加强优质企业储备培育、积极组织企业开展上市培训、继续搭建交流合作平台、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加强金融人才队伍建设。着力培育一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主业突出、成长性好的企业,集中政策和资金等优势,予以重点扶持、重点推进、重点突破。此外,加大协调服务力度,力争2022年底新增发行***亿元公司债券。

(四)狠抓风险防控,筑牢金融安全。压实责任,全力防范和化解地方金融风险隐患。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对重点领域公司(企业)和金融领域开展涉非涉稳风险、集资融资矛盾纠纷、地方金融领域信访矛盾纠纷3个专项排查行动;组织开展非法集资陈案积案攻坚联合督导,推进陈案积案存量化解;抓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的贯彻落实,常态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定期开展金融风险监测、研判、预警,不断增强广大群众金融风险防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