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把抓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作为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的着力点,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党建引领,谋划启动村级集体经济重点攻坚行动,在“压实责任”“提升素能”“创新机制”上狠下功夫,大力实施村级集体经济“消薄”“提质”“问效”三项计划,整体提升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质效。截至目前,全市48个集体经济薄弱村提前全面完成“消薄”任务,村均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超过5万元。
一、在责任压实上狠下功夫,破解“不想发展”的难题
针对部分乡村干部发展村级集体经济“躺平”“等靠要”等问题,我市把破除消极思想、凝聚发展共识作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突破口,做到“三个严格”,推动认识再提升、工作再强化、责任再聚焦。
一是严格落实责任。把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作为“书记工程”,突出县乡主体、书记主责,细化县乡村三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清单,将全市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推进会、调度会直接开到乡镇党委书记、副书记和村党组织书记一级,推动各级书记责任在肩、行动在前。
二是严格推进机制。建立每月通报、双月调度、季度拉练、年度考核的工作推进机制和“村申报、乡初审、县审定、市备案”项目审核把关机制,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成效纳入县级班子综合考核评价、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乡村振兴实绩考核等,与年度评优评先、干部提拔任用挂钩,激发干事动力、发展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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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坚持鼓励探索。支持县(区)因地制宜探索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新路子,比如:盐边县、米易县分别成立乡村发展公司,县内所有建制村均作为公司股东,重点承接县域内400万以下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共享公司收益分红;仁和区前进镇清理农村集体土地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东区引进职业经理人参与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西区把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纳入区域经济发展布局和镇村国土空间规划等,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提供可资借鉴的“新思路”“新方案”。
三是坚持考核评估。先后联合农业农村、财政、审计等部门开展集体经济发展现状大调研和中省财政集体经济扶持村项目评估,全面摸清全市集体经济发展的现状、堵点,全面掌握项目实施、资金使用、收益分配实际情况,“点对点”反馈3个面上突出问题和79个点上具体问题,调整撤换缺乏政策支撑、选择不准不优、收益低效无效的项目6个,确保项目选优选准、推进高质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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