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一线执法领域反“围猎”工作的思考与建议

更新时间:2023-02 来源:网友投稿

党的十八大以来,******多次强调:“必须更加深入地认识和把握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党要从政治上看”,“要从政治上认识和抓好全面从严治党”,“要旗帜鲜明讲政治”。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全面从严治党,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对党的执政基础威胁最大的突出问题,形成了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党内政治生活气象更新,全党理想信念更加坚定、党性更加坚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显著提高,党的执政基础和群众基础更加巩固,为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强政治保证。

海关总署坚决贯彻落实******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断深入推进清廉海关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着力深化“三不腐”一体推行,突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打私反腐“一案双查”,加强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使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抓好廉洁文化建设,大力打造清廉海关。

正风肃纪反腐不停息,取得了丰硕的成果,随着形势发展,腐败和反腐败的较量仍然激烈,并呈现出一些新的特征,其中围猎和反围猎已经成为当前的一个重要对决。

二、行业现状

(一)海关权力清单及岗位职权情况

海关作为国家行政执法机关,肩负着守卫国门的职责。目前,海关负责监管、征税、加贸、稽查、缉私、统计等9个领域,权力岗位比较多,涉及行政许可、审单、审价、归类、现场查检、通关放行等。这些法律赋予的权力,固然可以促进海关更好地行使职权,但也对海关权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海关权力特点分析

随着社会经济的变化、新兴贸易业态的发展,海关的行政权力不断扩大。海关执法点多、线长、面广,以现场执法形式为主,一线执法关员拥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权力下沉,风险较高,特别是现场查验、稽核查、通关放行等岗位,权力相对集中、对进出口企业的影响较大、权力监督难度相对较大、监督的滞后性比较明显。

海关自由裁量权是海关行政权力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通过自由裁量权的合理利用和正确运用,体现行政法中公平、正义原则。然而海关工作人员在现场监管与外勤执法过程中,存在自由裁量权的随意使用、滥用现象:一是标准不一,性

质相同,情节类似的行政违法行为,对存在特殊利益关系的执法相对人,降低执法标准;二是不作为,对违规情况“视而不见”;三是滥用职权,海关法律法规中有许多对具体内容没有明确界定,现场执法时,海关只根据各自的理解来予以实行,造成执法不一,随意性极大,给走私者留下可乘之机,对国家及社会产生的危害较大。

执法领域承担着进出境监管、国门检验检疫等重要职责,权力相对集中,外部执法环境较为复杂,面临重重“围猎”的执法环境,各种诱惑层出不穷,围猎与反围猎的斗争长期存在,廉政风险更加突出。

(三)海关系统近年来的违法违纪情况分析

近年来,海关系统发生多起影响重大的违法违纪案件,如90年代的厦门海关塌方式腐败,深圳口岸集体性腐败等等。近两年,共查办5名厅局级干部,立案301件,涉及315人,通报44起违纪违法和问责典型案例。分析案件发现:一是海关系统此类案件多以受贿犯罪为主,涉案金额较大。海关一旦与走私人员勾结,其腐败往往具有长期性、连续性,涉案金额也较大。二是基层多发,“贴着海关发财”。一线执法人员职级虽不高,但有较大自由裁量权;三是集体腐败严重。海关系统为垂直管理,人员流动少,易形成稳定的利益关系,且走私、逃税骗税等违法犯罪行为往往需要多岗位人员相互配合才能完成。

三、被“围猎”形成的路径

北宋政治家、文学家欧阳修把朋友分为“同道为朋”和“同利为朋”两种人。“同道为朋”在今天来说,就是为国家、为人民、为党的事业而志同道合,是有原则、讲大义的友谊,亲密而不庸俗;“同利为朋”则是以谋取私利为目的,以吃喝玩乐为手段,表面上“甘之若饴”,实际上却是“醉翁之意不在酒”,把党员领导干部当作“资源”来利用,当作“潜力股”来投资,等到适当的时机,“连本带利”一起讨回。

古人云:“以势交者,势倾则绝;以利交者,利穷则散”。不管是借助的势力,还是看重的利益,都不是建立在真情、原则的基础上,都背离了正常、健康的交友初衷。清代史学家赵翼总结历代贿赂现象,得出一个结论,叫“贿随权集”,意思是行贿围绕权力而运行。

从现在看,这个观点依然没有过时。现实中,很多“围猎”行为披着人情往来的外衣,隐藏在看似温情脉脉的友情和亲情之中,酒桌上推杯换盏、吹吹拍拍,挖空心思地投其所好,以改善生活为名送钱送物……这些百变的花样无非都是拉拢腐蚀领导干部的“糖衣炮弹”,“围猎者”真正觊觎的是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给自己带来的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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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谋最大的福祉,以“我将无我”“功成必定有我”的精神践行共产党人的使命担当。最后,要加强以案示警教育,常态化开展海关执法领域权力腐败专项整治活动,筑牢廉洁用权防线,形成正风肃纪的震慑。做好“以案明纪”,通过典型案例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做到用权当戒。做好“以案普法”,通过典型案例教学,加强对党员干部法律普及,做到行有所戒。做好“以案施教”,通过身边案例教育,用“身边案”教育“身边人”,做到引以为戒。做好“以案促改”,通过典型案例启发,“对照”问题查找“风险点”,做好全面鉴戒。不断夯实拒腐防变的思想“硬根基”,让“廉洁从政”在党员干部思想深处扎根。

(四)强化监督,及早发现“围猎”的“毒触角”

对权力进行有效监督,是防止领导干部滥用权力

、杜绝权力腐败的重要举措,也是党依法用权、自我革命以永葆先进性纯洁性的重要体现。******指出,“必须以规范和约束公权力为重点,加大监督力度”。因此,要完善监督机制,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精准识别“围猎”者的“毒触角”,坚决斩断“围猎”和甘于被“围猎”的利益链,并在“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原则下,为“围猎”目标官员“防未病”“治已病”“拔烂病”。强化执纪监督,不仅有利于保证领导干部公正用权,更能对心怀不轨者形成震慑,令其行有所忌。首先,要优化监督体系,创新监督形式。用好“探头+显微镜”,打好“派驻+巡察”组合拳。鉴于全面从严治党背景下“围猎”者行为日渐隐蔽、手段逐步升级的行为特征,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检查要突破往日“定期”“事先通知”的预告式监督,增加常态化监管和“回头看”式巡察,让“围猎”行为难以施行。其次,要引导公众监督,畅通举报通道。要拓宽监督举报途径,用好特邀监督员这一方式,引导企业理性反映、举报真实案件,及早获知“围猎”分子和被“围猎”官员的关系网、利益链。最后,要聚焦重点监督,用权与监管有机结合。针对海关权力倒挂的这一特点,要把对科级领导干部的监督常态化制度化,结合内部监督以合理合法的报送渠道为上级巡视监督提供便利条件。利用政治谈话、约谈函询,及早让领导干部“红红 脸”“出出汗”“排排毒”“治未病”。另外,对已“入围”深陷甚至甘于被“围猎”的领导干部,要及时执纪问责,加大执法力度。

(五)完善制度,扎紧防范“围猎”的“铁笼子”

“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制度是阻断领导干部被“围猎”的“护城河”,又是警醒其行为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强调思想建党、理论强党的同时,更加重视用制度管党治党

 

 

,如用制度规制领导干部权力,提出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的重要观点等等,采取的一系列举措在管党治党方面成效卓著。面对新时期出现的新问题及权力腐败新形式对原有制度的挑战,制度建设更要与时俱进,扎紧笼子,防止“变异”后的“围猎”行为从制度的漏洞中寻找生机,污染政风、祸 乱社会。建立预防机制,杜绝源头上的腐败。加强用权警示机制建设,在权力行使启动阶段即做好评估审查,告之可能出现的“围猎”及陷入“围场”的后果,以此提高领导干部的警惕警觉。用好HLS2017系统,以现代化信息技术记录决策行为的轨迹,让领导干部不敢腐、不能腐,腐败必追责,客观上增强其抵制“围猎”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