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篇反恐和去极端化网评

更新时间:2024-04 来源:网友投稿

2019年12月3日,美国国会众议院通过“2019年维吾尔人权政策法案”,以美国国内法的形式,对我国新疆的人权状况和依法采取的反恐、去极端化措施指手画脚、肆意污蔑,这是对中国内政的粗暴干涉,是对国际关系基本准则的公然践踏。这部“法案”罔顾事实、颠倒黑白,充斥着对中国治疆政策的偏见、抹杀新疆发展成就、无视包括维吾尔族在内的新疆各族群众的真实感受,再次暴露了美国国会毫无底线的“双重标准”和虚伪丑陋的霸权逻辑。

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在新疆由来已久。20世纪初至40年代末,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借助“泛突厥主义”“泛伊斯兰主义”思潮,试图在新疆建立“政教合一”的“东突厥斯坦”国。形形色色的“东突”势力为了达到分裂中国的目的,鼓吹宗教极端主义,实施了一系列暴力恐怖活动。据不完全统计,自1990年至2016年年底,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暴力恐怖势力在中国新疆地区策划实施了数千起爆炸、暗杀、投毒、纵火、袭击、骚乱、暴乱等系列暴力恐怖案(事)件,造成大量无辜群众被害,数百名公安民警殉职,财产损失无法估算。我从小在新疆长大,这些年我亲眼目睹了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暴力恐怖案件,使我认识到暴力恐怖主义和宗教极端主义反人类、反文明、反社会的本质,“三股势力”是新疆各族人民共同的敌人。但是长期以来,美国一些政客对“三股势力”在新疆制造的暴行视而不见,对受到暴恐威胁的新疆各族人民的人身安全毫不关心,如今却企图通过“人权政策法案”为“三股势力”撑腰打气,这充分暴露了美国一些政客和反华势力妄图借所谓“新疆问题”遏制、分裂我国的险恶用心。

新疆始终高举法治旗帜,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推进反恐、去极端化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等法律法规,明确恐怖主义不是民族问题、更不是宗教问题,严禁将反恐、去极端化工作与特定民族、宗教挂钩,全面尊重公民的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自由,确保在依法打击和惩治极少数的同时,团结、教育、争取、挽救大多数。对被教唆、胁迫、引诱参与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或者参与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情节轻微,尚不构成犯罪的人员;对被教唆、胁迫、引诱参与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或者参与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有现实危险性,尚未造成实际危害后果,主观恶性不深,能够认罪悔罪,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自愿接受培训的人员;对因恐怖活动犯罪、极端主义犯罪被定罪处刑,刑满释放前经评估仍有社会危险性,人民法院依法决定在刑满释放后进行安置教育的人员,由职业技能教育培训中心,向其免费提供职业技能教育培训,以增强其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提升语言沟通能力和就业技能,避免其成为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牺牲品,保障公民基本人权免遭侵害。这一做法完全符合中国宪法法律精神,符合国际社会反恐、去极端化的原则理念。依法设立的教培中心严格贯彻落实宪法和法律规定,保障参与培训学员的基本权利不受侵犯,严禁以任何方式对学员进行人格侮辱和虐待,教培中心实行寄宿制管理,学员可定期回家,有事请假,学员有通信自由。在教培中心,各民族的风俗习惯和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的权利都得到充分保障;教培中心配备双语教师、辅导员、医生和后勤服务管理人员等,冬天有暖气、夏天有空调或风扇、宿舍有电视,浴室免费对学员开放,设置医疗室,有室内外体育文化活动场所,保障学员正常学习生活。同时,为解除教培学员的后顾之忧,对教培学员家庭平等落实社会保障、教育医疗、脱贫攻坚等各项优惠政策,帮助学员亲属解决生产、生活、就业、就学、就医等方面的实际困难。随着教培工作的有效展开和推进,绝大多数学员已达到培训要求顺利结业。通过学习,学员从宗教极端思想的桎梏中解脱出来,逐渐摆脱了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精神控制,掌握了获取现代知识和信息的工具,学到了一定的实用技术,具备了就业能力,重新过上了安稳的日子。结业的学员有的自愿进入企业就业,有的自主创业。如今,新疆已连续三年未发生暴力恐怖案(事)件,宗教极端主义渗透得到有效遏制,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民族团结,宗教和谐,人民生活安定祥和,各项事业不断进步,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

新疆历来是多种宗教并存的地区,交融共存是新疆地区宗教关系的主流。历史上,包括维吾尔族在内的新疆各族人民先后信仰过多种宗教,现在新疆依然是多宗教并存的地区。我们始终坚持各宗教一律平等,不偏袒某一宗教,也不歧视某一宗教,充分尊重和保障各宗教在新疆的合法传播。此外,中国的宪法明确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为了践行这一宪法原则,政府做了大量工作,近些年来政府拨款重修一些宗教活动场所。我们还将宗教人士纳入社会保障体系,每年为宗教人士进行一次免费健康体检,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贴。多名宗教人士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政治协商会议中担任代表、委员。近年来,我们大力推进“七进两有”(水、电、路、气、讯、广播电视、文化书屋进清真寺,主麻清真寺有净身设施、有水冲厕所)、“九配备”(配备医药服务、电子显示屏、电脑、电风扇或空调、消防设施、天然气、饮水设备、鞋套或鞋套机、储物柜),极大地改善了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活动条件,保障了信教群众的正常宗教需求。

近一段时间以来,国际上一些人出于意识形态的偏见和不可告人的目的搞“双重标准”“选择性失明”,颠倒黑白、歪曲事实,发表毫无根据、悖离真相的错误言论,对新疆教培中心污名化,企图否定新疆为反恐、去极端化付出的巨大努力,否定新疆人权事业取得的巨大成就。对此,新疆各族人民群众绝不答应、坚决反对。这些人的言行,严重违背了国际道义和人类良知,为一切善良和正义的人们所不齿,让世人再一次看清了其双重标准和虚伪嘴脸。新疆的事情做得好不好,不是由别人说了算,而是由新疆各族人民自己说了算,由新疆稳定和安宁的现实说了算。我们强烈要求这些人摘掉有色眼镜,收起虚伪面孔,不要再充当“东突”暴恐分裂势力的后台和推手,立即停止利用谣言抹黑攻击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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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是人类社会的公敌,是国际社会共同打击的对象。新疆是中国反恐、去极端化斗争的主战场。自上世纪九十年代至2016年,“三股势力”在新疆等地制造了数千起暴力恐怖案(事)件,造成大量无辜群众伤亡,严重危害我国的安全与稳定,严重危害各族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面对严峻复杂的形势,中国政府果断采取措施,依法开展反恐和去极端化斗争,通过着力改善民生、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依法设立职业技能教育培训中心等一系列举措,最大限度挽救了有恐怖主义、极端主义违法或犯罪行为的人员,最大限度消除了滋生恐怖主义、宗教极端主义的土壤和条件,最大限度保障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免受恐怖主义、宗教极端主义的侵害,为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打下了坚实基础。

利莫大于治,害莫大于乱。近年来,新疆反恐、去极端化成效显著,稳定红利不断释放。新疆社会大局持续稳定,已连续三年没有发生暴恐案件,经济持续发展,民生不断改善,文化空前繁荣,宗教和睦和顺,各族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大幅提升。实践证明,新疆反恐、去极端化举措符合新疆各族人民根本利益,增进了新疆各族人民的民生福祉,是顺民意、得人心、卓有成效的。

中国是法治国家。中国政府始终坚持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式打击恐怖主义,新疆开展的反恐和去极端化斗争符合国家法治精神和要求,符合联合国打击恐怖主义、维护基本人权的宗旨和原则。公道自在人心,作为国际社会反恐怖斗争的重要组成部分,新疆反恐和去极端化斗争为全球反恐事业作出了积极贡献,得到国际社会广泛认同。去年底以来,联合国高层、外国驻华使节、国际组织、一些国家常驻日内瓦代表团和境外媒体、宗教团体等来自91个国家和地区的70余批团组、1000多人赴疆参访,纷纷称赞新疆反恐、去极端化工作经验值得学习借鉴。不久前,60多个国家的代表在第74届联大三委会议期间踊跃发言,积极评价中国新疆的反恐和去极端化举措。

美国的涉疆法案,无视新疆反恐和去极端化举措取得的显著成效,无视新疆各族人民团结和谐、安居乐业的客观事实,无视国际社会打击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普遍共识,严重违背国际道义和人类良知,严重破坏国际反恐合作。美方在反恐、去极端化问题上搞“双重标准”,说到底是对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袒护纵容,为“三股势力”撑腰打气,充分暴露了美国一些政客和反华势力妄图借所谓“新疆问题”遏制、分裂我国的险恶用心。

乌云遮不住太阳,正义终将战胜邪恶。新疆的反恐、去极端化举措,是正义对邪恶、文明对野蛮的斗争,得到了新疆各族人民的衷心拥护,也得到了国际社会的普遍支持和积极评价。“9·11”事件殷鉴不远,美方不要好了伤疤忘了痛。美方如果一意孤行,坚持为恐怖主义张目,继续为虎作伥、助纣为虐,必将自食恶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