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镇人民政府述法报告

更新时间:2024-07 来源:网友投稿

一、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强化组织领导,不断加大投入,健全制度建设,确保”三到位”。一是确保责任到位。成立了依法治镇工作委员会,镇党委书记担任组长,主持法治建设工作,定期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部署,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二是确保经费落实到位。将法治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普法和法治建设经费的落实。三是确保职能发挥到位。以制度建设为突破口,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职能作用的发挥。制定工作计划,将工作任务分解到每个部门,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身上有压力。

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提升法治思维。健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长效机制。持续推进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常态化,把总书记法治思想纳入理论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经常化、制度化,每年领导班子中心组集中学习4次以上,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定期对机关干部进行法律知识业务培训,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开展法治教育培训,按要求参加执法人员网络学习、考试,认真组织“法律明白人”培训,今年来全镇共完成行政执法培训50余人次,全镇党员干部依法行政、依法执政的理念、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三、突出工作重点,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抓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实现普法教育常态化。充分利用“国家宪法日”、“安全生产月”等重大时间节点,通过组织专题活动、讲座等形式,深入开展普法学习宣传教育。整合法律资源,组织镇综治中心、司法所、妇联等部门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等服务,解答群众法律疑难问题。加强“民主法治示范村”、“特色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深入开展乡村“援法议事活动”,积极培育发挥“法律明白人”作用,为乡镇高质量发展打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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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加强《XX镇党委政府重大事项决策与监督制度》、《XX镇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规则和程序》等制度的审核,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要程序。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中的作用。建立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及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制度,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的跟踪、调查与反馈,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及审查工作,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纠,按照上级要求,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和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理工作。进一步加大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使用、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和公共监管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开各类政府信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做好信息解读工作,不断加强制度机制建设,提升依申请公开服务水平,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对建设法治政府、廉洁政府、服务型政府的促进作用。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执法制度建设,及时公开行政执法主体、职责权限、法律依据、执法流程、执法程序和监督措施、救济途径。严格履行法定职责,执行“谁办理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安监、环保等部门的委托执法管理工作。积极加强执法基础建设,健全行政执法机制,建立评议考核细则,规范基层行政执法工作,行政执法人员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执法活动。

六、全力化解社会矛盾,完善”大调解”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定期排查机制。建立完善镇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两级例会制度,定期分析矛盾纠纷形势,研究解决突出问题。认真执行定期排查制度,坚持普遍排查与重点排查有机结合,重点时期开展集中排查,及时了解掌握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二是建立多元化矛盾化解机制,我镇不断加强人民调解组织的网格化、规范化、专业化建设,力图将调解工作做实、做到位。结合群众工作平台利用社会力量化解矛盾纠纷,宣传法治思想,积极发挥法律援助站的作用,实现矛盾化解工作“关口前移”,形成合力共同维护全镇人民合法权益的大调解格局。今年以来,镇调委会受理调解村民纠纷153起,调解成功152起,调解成功率99%,村组二级受理纠纷83起,调解成功81起,调解成功率达97%,制作调解案卷50余卷。三建立健全结案回访机制,对化解的矛盾纠纷建立跟踪回访机制,进一步做实调解工作“后半篇文章”,采取电话、走访、AAA等方式对矛盾纠纷开展案后回访工作,掌握案件调处的质量、当事人的满意度、当事人的思想状况、协议履行情况。

法治建设工作中存在以下不足:一法治建设队伍不够健全,专业性水平有待提高。尤其是村级法治人员不足,多数村干部往往身兼数职,缺乏系统化、专门化的理论素养提升和专项法治学习,很难有足够多的时间和精力去做好法治工作,法律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二行政执法不规范情况仍然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仍存在重处罚轻许可、重结果轻程序问题,执法部门执法力量不足,配置不均衡,执法队伍不稳定,执法辅助人员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以法治手段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不足。调解工作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中的作用发挥不够明显,普法质效不高,“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度落实力度不够,全镇上下齐抓共管的法治工作格局尚未形成。

下一阶段我镇将努力提高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水平,推进现代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一是增强理论武装意识,加强队伍建设。全面学习贯彻党的XX大精神,自觉把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总书记法治思想作为理论武装的必修课,切实做到以解放思想为引领,以真抓实干为导向,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进一步提高队伍整体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的能力。二是完善纠纷多元化解体系。进一步找准法治建设与社会治理的结合点,引导群众通过调解、仲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合理表达诉求、维护权益。持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工作机制,做好“一站式”服务,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抓好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推动各类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三是全面提升普法工作标准,建立普法长效机制。扎实推进“八五”普法工作,不断创新和完善活动载体,把普法工作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落到实处,抓出成效。抓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有针对性、经常性、多渠道的全方面加强对群众的普法宣传教育,提高群众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营造自觉遵守与执行法律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