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完善创建机制,强化组织保障
*国税局党组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始终将其摆在突出位置,列入重要日程,不断完善创建机制,推进创建工作。一是加强领导聚合力。专门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并抽调精干力量组成精神文明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创建工作的日常事务,相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负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抓创建的良好态势。二是周密部署促推进。制定创建方案,召开机关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动员会,明确工作目标、创建内容、实施步聚和创建措施,统筹推进文明创建工作。坚持每年召开专题会议,每半年召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研究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部署阶段工作,增强创建工作的持续性和连贯性。定期邀请文明办等单位领导指导市局创建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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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机制。健全完善的制度机制,推动了各项工作按既定目标有序运行。
文明单位创建为*国税工作提供了强大的发展动力,在潜移默化中推动了国税事业的科学发展。近年来,市局连续获得“省级文明单位”、“省级文明单位标兵”荣誉称号,先后多次被评为“全省国税系统绩效管理优秀单位”“全市科学高效发展绩效先进单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先进单位”“平安建设工作先进单位”“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先进单位”、“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单位”,被市政府记集体三等功,机关党委连年被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市局工作多次受到税务总局、省委省政府、省国税局和市委市政府各级领导的批示肯定。
精神文明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发扬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努力工作,常抓不懈,持续提升文明创建水平,为推进*国税事业科学高位发展,为建设大美*、活力*、幸福*再做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