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健全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常态化机制的调研报告

更新时间:2023-03 来源:网友投稿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必须有一支政治过硬、适应新时代要求具备领导现代化建设能力的干部队伍”。唯其如此,方能担当起民族复兴的重任。这样的队伍不仅需要做好选拔、任用、培养、考核等多方面的工作,更要“抓好后继有人根本大计,健全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常态化工作机制,把到基层和艰苦地区锻炼成长作为年轻干部培养的重要途径”

一、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重要意义

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是一件大事,关乎党的命运、国家的命运、民族的命运、人民的福祉,是百年大计。无论古代王朝,还是现代政党,能否培养出年轻后备人才、能否选拔出优秀年轻干部,是决定其兴衰存亡的“先手棋”。

(一)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是坚持和发展社会主义事业的需要。青蓝相继是干部队伍发展在时间持续性上的具体体现。年轻干部有朝气、锐气,有干劲、韧劲,是“新的年轻的有朝气的共产主义力量”,有强大生命力和远大前途,对于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具有重要的价值和作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关键在党,关键在人。******指出,“要建设一支忠实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符合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忠诚干净担当、数量充足、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年轻干部队伍”。优秀年轻干部是党的宝贵人才,是推动党的事业接续发展的中流砥柱。“把年轻人提起来,放到重要岗位,管的业务宽了,见识就广了,就能更好地发挥作用。”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是事关党的事业薪火相传、国家长治久安的百年大计。

(二)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是党的百年奋斗史重要经验总结。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是我们党顺应历史大势,主动作为,在实现伟大社会变革的进程中形成的重要政策和历史经验,体现的是对国家和人民的高度责任感、对前途和命运的历史主动性。早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我们党就提出了“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的重要论断,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期,基于改革开放对社会治理能力的新要求和干部队伍青黄不接的实际,干部年轻化成为干部任用的重要原则,并与革命化、知识化、专业化合称干部的“四化”方针。党的十二大党章第一次明确规定了这一方针。此后,中共中央连续出台专项文件,加大对青年干部的选拔培养力度,对不同层级的年轻干部提出了明确的年龄和比例要求,并提出要按照做好新时代年轻干部工作的总体思路、目标任务、政策措施,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推进年轻干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到2019年修订《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时表述为“注重发现和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用好各年龄段干部”。这些规章制度对于各地培养选拔年轻干部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在干部年轻化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为我们党培养了一大批后备军和可用之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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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拔任用干部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一直是我们党选人用人的一项重要原则,但在实际工作中培养选拔年轻干部依然存在视野不宽格局不大、来源单一、渠道狭窄的现象。有地将工作业绩等硬性、显性指标作为考核干部的重要参考,而忽视对干部的道德品质、家庭关系、群众基础等软性、隐性指标的考察;有的将年轻干部简单定义为年轻人、青年,将最高学历、毕业学校作为年轻干部优秀与否的条件;有地盯着系统利益、部门利益,“矮子里拔将军”,或将在综合性部门工作、参加重大活动作为评价年轻干部的重要指标。这使得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存在唯业绩、唯年龄、唯学历、唯出身、唯系统、唯重大活动等情况,没有从本单位本部门的基本任务、班子结构、未来发展出发深刻认识年轻干部作为后备力量的重要性,没有着眼未来做好干部队伍建设。

三是培养选拔年轻干部的全过程管理不足。在干部培养方面,尽管年轻干部冠以“年轻”二字,但都在干部体系中、在基层工作岗位上锻炼多年,阅历丰富,容易在工作中形成经验主导的思维惯性和工作惯性,出现诸多不适应现象,如工作理念、管理方式与新形势新要求不相适应,“不善为”;工作能力、责任意识与岗位职责要求不相适应,“不会为”;专业能力、专业精神与转型发展要求不相适应,“不能为”;工作干劲、争先意识与推动高质量发展要求不相适应,“不想为”等,导致很多年轻干部缺乏关键岗位的历练,能力和经验储备不够,难以担当重任。在干部选拔方面,在实际工作中,有的后备干部多年被“遗漏”却不知原因没有下文,有的提拔后不能胜任却“能上不能下”,有的下基层锻炼后既不能“升”也不能“回”,以致认为被贴上标签“打入冷宫”,不会再有发展前景,失去工作动力选择“躺平”。正是这种脱节现象,使得年轻干部总量较少、比例较低,各级领导班子不同程度地存在青黄不接的问题。在干部任用方面,年轻干部在关键岗位上配备不多,关键岗位干部年龄普遍偏大,成长空间受限。年轻干部的成长渠道和上升空间较窄,晋升一般只有公开选拔和换届两条渠道,在平时的班子调整中,由于各个层级都积压了一大批年龄偏大的领导干部,年轻干部一般很难通过民主推荐上来,加上职数的限制,年轻干部晋升空间很小。因此,干部培养、选拔、任用是一个连续的过程,对年轻干部的培养、选拔、使用实行全过程管理十分必要。

三、健全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常态化机制的对策思考

(一)建章立制,加强年轻干部培养选拔的顶层设计

首先,要加强年轻干部培养选拔的系统性。重点着眼于“全”,打造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的全过程管理体系,注重对年轻干部发现、培养、选拔、任用、监督、考核全过程中的每个环节进行管理。立足于领导班子合理年龄结构和老中青梯次配备,正确处理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与用好其他年龄段干部关系,充分调动整个干部队伍的积极性。其次,要遵循年轻干部成长规律。科学制定培养选拔年轻干部中长期规划、年轻干部管理办法,明确培养选拔年轻干部的原则、目标、思路、措施。着眼中长期培养选拔目标的实现,制定明确的“时间表”,制定和换届相衔接的阶段性目标,分步抓好落实,逐步配备到位。最后,要注重年轻干部的整体培养。确定培养名单时,应统筹考虑考录公务员、名校优生、选调生、军转干部等不同来源,根据年轻公务员学历专业、成长经历、特质专长定向培养,针对性、差异化设计年轻干部成长路径,确保结构合理、素质优良。

(二)跟踪管理,建立年轻干部培养选拔的历练流程

首先,要将重要部门和吃劲岗位作为年轻干部培养的重要平台。

有计划、有步骤地安排年轻公务员在“一把手”或分管领导身边、上级机关、社区一线、发达地区、园区国企等岗位,聚焦产业招商和项目建设、文明典范城市创建、自贸试验区建设、基层治理、招商引资、信访维稳、疫情防控等重点任务,通过统筹比选、公开遂选、跨部门交流等形式,帮助年轻干部在实践中积淀干事本领,推动年轻干部在实践中摔打磨炼、成长成熟,全方位锻炼优秀人才。其次,建立健全年轻干部常态化交流机制。通过上挂'交流“下挂”等方式,每年开展基层换位体验活动,组织年轻干部到街道社区、基层站所、窗口单位实践锻炼。有计划地在本单位内部开展轮岗交流,对表现突出、潜力较大的,要制定相应的成长计划进行重点培养,符合条件的应及时提拔或进一步使用,为干部梯次建设做好人才储备。对有培养前途的优秀年轻干部,及时放到副职岗位进行培养历练,对发展潜力较大的优秀年轻干部,采取“先挂后任”的方式,进行重点培养锻炼,挂职期满后考核优秀地按照程序正式任职。最后,加强年轻干部跟踪管理。组织人事部门要重点关注年轻干部的日常表现,了解掌握其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引导年轻干部健康成长。所在单位党组织要积极开展读书分享、素质拓展、心理健康咨询等活动,丰富业余生活,凝聚团队精神。常态化开展“向组织说说心里话”活动,所在单位领导、组织纪检部门负责人每年至少分别与本单位年轻公务员谈心谈话一次,及时对其取得的成绩给予表扬和鼓励,对年轻干部反映的工作生活困难,及时帮助解决,对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早发现、早提醒。建立健全优秀年轻公务员信息库,制定“一人一档”成长档案,及时在公务员管理信息化平台上记录年轻公务员培训情况、考核奖励、挂职锻炼等信息,做到全程纪实动态更新、跟踪管理,定期分析队伍培养锻炼情况。

(三)择优比选,拓宽年轻干部培养选拔的选任方式

推进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常态化,坚持和完善机关内设机构竞争上岗办法,为选拔机关优秀年轻干部提供“通道”,进一步探索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的有效途径。首先,要创新选拔方式。如采用公开选拔公开提名、多轮推荐、差额选拔“多轮推荐、差额考察、差额酝酿”等选拔方式,变原来的“伯乐”相“马”为“赛场”选“马”。其次,要持续跟踪培养。建立年轻干部选配专项预审制,通过单位推荐、组织遵选、专项考察、统筹比选等方式,精准掌握一批优秀年轻干部名单,建立优秀年轻干部库和紧缺专业年轻干部信息库,定期研判、动态调整、优进绌退,人选不公示、不公开,防止标签化。最后,要全面观察了解。通过召开年轻公务员代表座谈会、“青苗培优论坛”、年轻干部成长经验交流会、选调生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年轻公务员的思想认识和工作实际,从中发现综合素质过硬、能力水平优秀、发展潜力巨大的优秀年轻干部。

(四)管育结合,压实年轻干部培养选拔的工作责任

年轻干部职业生涯长,潜力大,更应强化学习培训。首先,要完善年轻干部能力提升课程体系。把年轻公务员纳入年轻干部培养链,实施年轻公务员“青苗培优计划”与年轻干部“墩苗赋能”计划的有机衔接,科学制订本地区年轻公务员培训计划,举办相应培训班次;把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重中之重;分领域、分类别、分专题为年轻干部提供系统实训,帮助提升理论水平、完善知识结构、掌握业务技能,尽快适应岗位要求。其次,要着力提升年轻公务员能力素质。定期举办政治能力建设主题培训班,分层分级举办中青年干部培训班;重点围绕科技创新、经济金融、社会治理、依法行政等主题开展业务培训;针对年轻干部特点,更多采取新的学习培训方式;缩短培训周期,切实抓好短期培训,实现所有年轻干部有机会参加培训,有精力全程参加培训。最后,要压实年轻干部培养选拔责任。

明确党委(党组)在年轻干部培养使用上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党组织书记为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工作第一责任人,着眼综合素质培养和专业能力提升,积极安排年轻干部参加本系统、本行业各类专题培训;安排专人从理想信念、技能技术、经验经历等方面开展传帮带,把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工作实效作为党建工作考核和书记述职的重要内容配备区、街道、社区三级导师,选派工作经验丰富的同志担任导师,定制帮带计划,因材施教、动态指导.形成组织牵头、部门单位联动、成长导师帮带、常态化关心关注的责任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