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规划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更新时间:2023-03 来源:网友投稿

为深入了解和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以下简称《城乡规划法》)在**县的贯彻落实情况,县人大常委会成立了执法检查组,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城管局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共同参与下,*月上旬至*月中旬,执法检查组分别深入到主城区、经济开发区以及**镇、**镇等**个镇街,通过听取汇报、查看现场、走访座谈等方式,进行实地检查。同时检查组还组织人员到**、**等县区考察学习了外地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的工作经验。现将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律责任落实情况及法律实施的实际效果

城乡总体规划是具有战略性、全局性、综合性的空间规划,是引领和控制城乡发展、配置和管理城乡空间资源的重要依据和手段,在指导城乡提高建设和管理水平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依法组织编制城乡总体规划,是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重要职责。

近年来,**县始终以规划为统领,把城乡建设作为全县发展的引擎,强化城乡规划与管理,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不断提升城乡综合服务功能。从检查的情况来看,全县城乡规划工作成效明显,城市建设品位和人民群众幸福指数不断提升。

(一)法律责任落实有力

---此处隐藏4473字,下载后查看---

强化规划实施的法律效应,提高规划执行力度,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的职责与权利,做到分工明确、各负其责、依法管理。在总体空间布局规划指导下,制定年度项目建设计划,倒排建设周期,让规划蓝图真正变成一个个能看见、可感知的建设项目,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归属感,幸福感。统一准入,统一监管;加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行政审批局之间的沟通联系,打通堵点;加大老旧小区改造提档,杜绝违建,在充分征求民意的基础上,打造出既好看、更好住的“新”小区;制定违法建设治理岗位责任制度,加强巡查、处置力度,对违建问题形成部门联动。材君文库会员价格限时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