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全市教育系统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表扬工作实施方案

更新时间:2023-07 来源:网友投稿

以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党的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践行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重要使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评选范围

(一)优秀教师: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专任教师,即具有教师资格、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

(二)优秀教育工作者:各级各类学校和教育机构管理人员、教育行政部门干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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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对评选出的市级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由市教育局印发表扬决定和证书。

八、申报材料

(一)评选推荐工作报告

(二)主要事迹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