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学习教育体会:“明镜”印初心 “铁律”铸忠诚

更新时间:2024-06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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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党的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总书记强调:“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真正把纪律规矩转化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打铁必须自身硬,作为新时代党员干部,要将忠诚干净担当作为个人成长成才的基本要求,时刻对照党纪这面“明镜”,检视自己的思想言行,以“铁律”校正行为偏差,始终不放纵、不越轨、不逾矩。

常照“信仰明镜”,印刻“愿得此身长报国”的誓言,铸就“忠心向党”的“钢铁脊梁”。理论上清醒,政治上才能清醒;理论上坚定,政治上才能坚定。总书记强调:“要经常对照党章党规党纪,检视自己的理想信念和思想言行,不断掸去思想上的灰尘,永葆政治本色。”明规守纪,知行知止,首先要把稳思想之舵,筑牢信仰之基,从内心深处绷紧党纪这根弦。广大党员干部要将《中国GCD纪律处分条例》作为“案头书”,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段学,从中汲取忠诚担当的“思想养分”,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确保手中的权力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要养成定期反思的习惯,强化警示教育的震慑作用,把典型案例作为“活教材”,主动把“我”摆进去,从“纪、法、德、责”角度,揽镜自照,做到“慎独慎初慎微慎友”,以良好的作风争当新时代的“护旗手”。

常照“为民明镜”,印刻“誓将热血洒民田”的承诺,铸就“忠心奉献”的“坚实臂膀”。“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党的根本宗旨,是党的一切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总书记指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清醒认识到,自己手中的权力、所处的岗位,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为党和人民做事用的,只能用来为民谋利。”广大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把群众利益“置顶”,将心思花在如何做大共同富裕的“蛋糕”上,而不是费尽心思琢磨如何将“蛋糕”分到自己的“碗里”。“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为官从政倘若不为民生计,不如回家去“卖红薯”,要正确看待个人进退得失,把非分之想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切实将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服务民生的实际行动,践行好“我将无我,不负人民”的庄严承诺。

常照“实干明镜”,印刻“衣带渐宽终不悔”的执着,铸就“忠心敬业”的“凌然风骨”。“为学之实,固在践履”。总书记强调:“党纪学习教育的目的是更好促进事业发展,通过明方向、立规矩、正风气、强免疫,让干部正确行使权力,提升干事创业精气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有助于党员干部破除对党纪的模糊认识,进一步在明规矩、守规矩中扛起使命担当。广大党员干部要勇于在观念上“破藩篱”,将党纪国法作为“护身符”和“安全带”,在严格遵守“六大纪律”上躬身示范、挺身引领。要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合一,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与落实中心任务、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运用到乡村振兴、产业发展、项目建设等方面,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辛福感,让党纪学习教育的成果持续“出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