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在学习贯彻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中,我进一步增强了凝心筑魂的政治自觉,进一步树立了对标对表的政治意识,进一步强化了贯彻执行的政治担当。党的大报告和总书记讲话中,多次对促进共同富裕作出精辟论述,提出具体要求,结合经济委员会的职能职责和所学所思,有几点粗浅的认识和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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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夯实共同富裕的物质基础,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积极作为。总书记指出:“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要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共同富裕的特征是“共同”,关键在“富裕”,“富裕”需要社会创造出巨大的物质财富,而物质基础的富裕,必须靠经济高质量发展。只有不断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努力让一切劳动、知识、资本、技术的活力竞相迸发,才能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才能为共同富裕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因此,我们必须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找准人大经济工作的切入点和落脚点,通过加强和改进规划计划、审查监督工作,充分发挥规划引领、计划推动、监督落实的重要作用,让规划计划从“施工图”变为共同富裕的“实景图”。要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助推区域协调发展;坚持“两个毫不动摇”,采取务实举措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持续深入开展“小切口”调研,及时针对经济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意见建议,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
第二,筑牢共同富裕的法治保障,在立良法促善治中积极作为。总书记指出:“人类社会发展的事实证明,依法治理是最可靠、最稳定的治理。”法治是共同富裕的重要保障,推动共同富裕,需要与之相适应的法治基础,在法治框架内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和财富积累机制,促进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形成有利于共同富裕的分配体系和分配格局,实现既把“蛋糕”做大,又把“蛋糕”分好,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人大处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第一线,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参与者、实践者。经济委员会应当立足自身职能,协助常委会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在推动产业发展、社会信用、收入分配等方面加大法治供给,在法治轨道上促进资源的高效配置和有效利用,以良法善治保障共同富裕稳步实现。
第三,强化共同富裕的制度支撑,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积极作为。总书记指出:“一些发达国家工业化搞了几百年,但由于社会制度原因,到现在共同富裕问题仍未解决,贫富悬殊问题反而越来越严重。”一些国家甚至因为贫富分化,中产塌陷,导致社会撕裂。相反,发展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全过程人民民主,就是在分蛋糕时要由全体做蛋糕的人商量着分蛋糕,才是实现名副其实的共同富裕。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正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制度支撑。因此,我们必须把人民当家作主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在各方面工作中,多层次、全方位、多渠道征集对规划计划的意见建议,使各方面社情民意得到充分的表达和汇聚;围绕年度计划安排的重点工作、重大项目和经济运行情况组织代表视察调研,扩大代表对人大经济工作的有序参与;尊重代表主体地位,高质量办理代表议案和建议,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努力拓宽代表和群众为高质量发展献计出力的渠道,在实现共同富裕的道路上全面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总之,共同富裕关系到党的执政基础、国家长治久安和社会主义的前途命运,我们不仅要从经济和社会分配的角度看待共同富裕,更要从政治的高度理解共同富裕,进一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扎实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进程中贡献人大力量、彰显人大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