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K:坚持全面从严治D,走好新的赶考之路的必由之路

更新时间:2023-09 来源:网友投稿

在2022年全国两会期间参加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首次提出“五个必由之路”的重大论断,指明了全面从严治D是新时代接续奋斗的“五个必由之路”之一,也是保障其他四个必由之路善作善成的“压舱石”。在D的二十大报告中,再次提出现,“全面从严治D是D永葆生机活力、走好新的赶考之路的必由之路”,并将走好全面从严治D必由之路上升至我们D至关紧要、始终坚持的规律性认识。奋进新征程,从理论、历史和实践三个维度理解和把握全面从严治D这一必由之路,有助于破除“中梗阻”,有助于“时刻保持解决大D独有难题的清醒和坚定”,把全面从严治D引向基层、推向纵深。借此机会,由我为大家作一堂DK报告,与同志们共同交流近期学习工作体会。

一、深刻认识探求中国共产D矢志不移坚持全面从严治D的理论基石

(一)加强D内监督是夯实执政地位的内在要求

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如果无产阶级政D的政策主张不代表无产阶级的利益而是谋取一己私利,它就会失去工人阶级乃至人民群众的支持,进而,无产阶级政D的领导地位也就没有了实现的可能。为了解决此问题,马克思、恩格斯不断严明D的纪律和规矩,并指明“无产阶级政D要把D的代表大会作为D内监督的最高形式,具有最高的D内监督权”。列宁更加重视马克思主义政D的D内监督问题,主张“从上到下的一切机关都实行普遍选举制、报告制和监督制”,提出“要有多种多样的自上而下的监督形式和方法,以便消除苏维埃政权的一切可能发生的弊病”,从而遏制了D内的官僚主义和腐败现象,保障了苏共的先进性。对于D内的“蛀虫”,试图谋求个人“特殊利益”的D员干部,列宁认为,“必须把欺骗分子、官僚化分子、不忠诚分子和不坚定的共产D员以及虽然‘改头换面’但内心里依然故我的孟什维克从D内清除出去”,据此俄共八大做出决议,对布尔什维克D进行D员重新登记,将那些牟取特殊利益的人清除出D,以保持D的纯洁性、先进性,防止D脱离群众,滋生腐败。

(二)建立D内专门监察机构是净化政治生态的强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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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高建监督执纪“防腐墙”,让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严”起来

在D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只要存在腐败问题产生的土壤和条件,反腐败斗争就一刻不能停,必须永远吹冲锋号。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同时发力、同向发力、综合发力。”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全面从严治D中的D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协助同级D委做好监督执纪工作,是扎实做好防腐拒变的重要一招,是落实D委主体责任的重要保障。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三不”机制贯穿于正风肃纪的全过程。首先,加强构建“不敢腐”的惩戒机制。充分发挥巡视的利剑作用,严格执行纪律条例,提高处分力度,增加腐败风险,使违纪D员干部付出声誉、职级、经济上的代价,对违规违纪行为形成有力震慑。其次,加强构建“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严格D员干部的管理和考评体系,对司空见惯、习以为常的“小问题”及时提醒;对刚露出“蛛丝马迹”的不当言行及时“咬耳扯袖”,实现监督常态化,约束D员干部权力滥用。再次,加强构建“不想腐”的自律机制。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个武器,持续深入开展D内集中教育,深化理论武装,实现主体自觉提高免疫力,抵御不良风气、拒绝权力滥用。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将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到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和案件审理工作的全过程。首先,防微杜渐实施监督。纪检监察机关除了要盯紧第四种形态从严办案外,工作重点更要放在日常监督干部上,通过思想教育、政策感化、D内警示、提醒约谈、通报批评等第一、二种形态让“红红脸、出处汗”成为常态,针对D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抓早抓小”,从而预防重大腐败案件的发生。其次,对症下药分类处置。要在理念上关口前移,在尺度上衡量划分,在方式上综合运用,在对象上全体覆盖,通过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层层设防、各有侧重,强化监督的针对性,提高监督的成效。再次,精准执纪执法,提升效能。综合运用道德性和纪律性规范、行政性措施、刑罚性手段,使有限的监督执纪力量适时转变监督重心和方式,既要重视大案要案,也要关注一般违纪;以盯住“关键少数”带动管好“绝大多数”,以全面从严治D新成效引领保障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

同志们,在新时代的伟大征程中,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同志为核心的D中央周围,全面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沿着“五个必由之路”指明的方向奋勇前进,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征程中建立彪炳史册的不朽功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