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篇)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汇报总结汇编

更新时间:2024-05 来源:网友投稿

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总结1

廉政风险防控是党委、政府反腐倡廉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为党员领导干部自律提供了参照,为他律树立了准则,更为市城乡规划局打造“阳光规划”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去年,我局作为市32家试点单位之一,全面启动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市纪委的正确指导下,在市第二纪检组的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实际,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取得了突出成效,得到了省市领导的肯定。今年以来,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我局在去年工作开展的基础上,高起点谋划、高标准要求,扎实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深入开展,进一步巩固试点成效。现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如下:一、主要做法

(一)着力“三个强化”,增强防控工作主动性。一是强化组织保障。今年以来,我局结合领导班子成员变动,及时调整了市城乡规划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和总工程师任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二是强化责任落实。今年6月,按照市委在全市全面展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任务部署,我局及时召开了动员会,认真学习传达了市委书记王福宏、市纪委书记汪学致、常务副市长万以学等关于在全市全面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精神,进行了任务分解,明确了局长梅一峰为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各分管领导为各分管科室防控工作具体责任人,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防控工作各阶段任务开展的主要责任人,具体实施风险查找、等级评定、措施制定等工作的开展,办公室汇总经局务会讨论通过后上报,真正做到工作有、推进有步骤、实施有落实。三是强化氛围营造。通过召开动员会、推进会、印制文件资料、网站宣传等形式,对廉政风险的重要性、风险防控的主要措施、如何开展风险防控工作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宣讲,让干部职工学习、了解、掌握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知识,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有效防止腐败行为发生。

(二)注重“五大举措”,增强防控工作的针对性。一是梳理“一目录”。针对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特点,要求各科室结合各自科室职能,在试点工作基础上,认真梳理权力事项,查清权确权是否完全,并编制好权力运行目录。权力运行目录由原来的14项85条精减到现在的14项53条(其中:权力内部运行目录由原来的9项29条精减到8项18条,权力外部运行目录由原来的5项56条精减到6项35条)。二是绘好“流程图”。按照“程序法定,流程简便”的要求,围绕“三重一大”、审批、规划编制、审查等关键环节,对每一项职权,明确办理主体、依据、程序以及办理事项所需提交的全部材料,绘制“权力运行外部流程图”;对职权在单位内部运行的各个环节、责任主体、办理时限等进行规范,绘制“权力运行内部流程图”。今年以来,我局进一步优化权力运行流程,修改完善流程图58幅。三是找准“每个点”。以机关科室、局属二级机构排查出的科室风险和岗位风险为基础点,以单位内部管理为联系线,紧扣“三重一大”、规划行政审批、规划行政执法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认真排查在岗位职责和权力运行中可能发生不廉洁行为的风险点。在去年试点的基础上,共优化排查风险点153个。四是评定“风险级”。针对查找出来的风险点,按照“高、中、低”的等级标准,合理划分风险等级,其中高级风险点27个,中级风险点73个,低级风险点53个。五是编好“防控网”。针对不同等级的风险实行分级防控,深入分析风险点产生的主客观原因,从、岗位职责、外部环境等方面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编制了一道保护领导干部的廉政“防火墙”。

(三)落实“两道”,增强防控工作的有效性。一是完善风险防范措施。在查准、查全、查深廉政风险的基础上,整合资源,建立规划局廉政风险信息库,对可能在行政、业务、管理、岗位等环节上发生的廉政风险情况进行常态化分析,建立廉政风险分析机制;完善预防廉政风险的工作机制,在认真梳理单位职责权限、业务流程和的基础上,根据工作实际,建立健全在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事项和大额资金使用等方面的议事规则、工作程序和规章制度。二是建立防控长效机制。要求干部职工在廉政方面做出廉政承诺,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自查自纠,将廉政工作情况进行公开,对梳理出来的问题和业务流程、办事程序,向单位干部职工和社会群众进行公示,实行“阳光”操作;建立问责制,对已经审核的廉政风险,凡因制度不健全、工作不到位,导致廉政风险发生的,将一律按照党风廉政的有关规定及《廉政准则》等要求,严格问责处理;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规定,相继出台了《市建设项目容积率指标计算规则(试行)》和《市城乡规划管理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完成了市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的起草、报批等工作,待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颁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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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内部管控,规范权力运行,防范化解廉政风险,市委老干部局以“四项举措”扎实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工作。

“制定细则”促规范。制定出台《中共泰安市委老干部局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实施细则》,以规范权力运行为核心,以构建权责清晰、流程规范、风险明确、预警及时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为目标,明确了风险防控的目标任务、防控范围、防控责任、风险等级等事项,对如何实施风险防控、强化督导问责等方面做了具体规定,进一步提升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

“精准把脉”找风险。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负总责,带头查找岗位风险点,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督促分管科室(单位)对照岗位职责和权力事项,采取“个人找、科室查、领导提、集体议”等方法,深入分析和查找每个岗位、每项工作、每名人员存在的风险隐患。根据权力的重要程度、自由裁量权大小、腐败现象发生概率等因素,局机关确定高风险岗位5个、中风险岗位3个、低风险岗位7个。

“对症下药”定措施。要求全体党员干部对照排查出的廉政风险点,认真填写《岗位廉政风险防控表》,建立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台账,逐项逐条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将有关措施细化到每一项工作、每一个流程和环节,做到全员防控、全过程防控。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牵头,对各科室(单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经常性检查督导,及时纠正偏差,化解廉政风险。

“固本培元”筑防线。制度建设是廉政风险防控的重要方式和有效途径。针对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和日常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及时修订完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等制度,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和运行规则,实现用制度管权、按制度管事、靠制度管人。将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纳入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述职、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科室(单位)和个人年度考核内容,对因防控工作不力发生各类问题的,依规依纪严格执纪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