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部联建活动方案(15篇)

更新时间:2024-05 来源:网友投稿

  一、联建党支部

  县编办党支部、县直属党委机关党支部、县妇联党支部、团县委党支部。

  二、联建内容

  联建的党支部以联合学习理论、联抓党员教育、联手服务群众、联心共同发展为主要内容开展,形成部门优势相互借鉴、党员综合素养相互提高、支部工作共建共发展的良好格局。  1、党员学习共同进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等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着力理想信念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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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抓好两项“关爱”。1.关心关爱贫困党员。结对主体要密切联系结对对象所在的乡党委,积极制定贫困党员帮扶计划和实施方案,真情关心关爱贫困农牧民党员,定期、不定期开展慰问帮扶,为贫困农牧民党员提供信息、项目、技术、法律等方面援助,多措并举助其脱贫致富,确保3年内贫困党员脱贫率至少达80%。各结对主体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尽最大的努力防止农牧民党员因病、因灾“返贫”现象的发生。

  2.关心关爱“三老干部’’、离任村干。各结对主体每半年要走访慰问1次结对村“三老干部”、离任村干,虚心听取他们对基层党建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建议,并建立健全关心关爱长效机制,不断激发他们主动参与共建共创活动的热情。

  五、相关要求  (一)责任主体。乡机关党支部党委书记是结对共建共创第一责任人,各村党支部书记是共建共创直接责任人。我乡机关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共建共创工作,创新基层党建工作方式方法,做实、做深、做细群众工作。我乡机关党支部每季度必须深入结对对象开展1次以上的指导工作,记录好结对共建共创管理台账。

  (二)考核主体。乡机关党支部结对共建共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结对共建共创工作实行动态跟踪考核和年度集中考核,考核结果同时报县群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宣传主体。各党组织要及时上报共建共创的各类信息(图片)按时上报年度计划、半年总结和年终总结。我乡党支部共建共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落实专人,负责及时提炼、总结、推广、上报开展共建共创的好做法、好经验。及时报道共建共创工作,宣传共建共创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先进事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