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公司设立专职法律人员,在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下负责整个公司及下属企业的法律工作,指导、监督公司各部门和下属企业的涉及法律的业务工作。
第三条 法律人员在公司对外有关合资合作公司的企业章程的规定范围内指导、监督相关合资合作公司中涉及法律的工作。
---此处隐藏1248字,下载后查看---
第十四条 保守秘密原则 对工作中涉及的公司机密严格保密。
第十五条 合法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原则 在合法基础上,针对公司工作中的具体情况,采取灵活的措施。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效力范围包括公司本部、下属企业和相关合资合作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