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O2O体验门店服务协议书(双才投资版权)

更新时间:2023-02 来源:网友投稿

甲、乙双方为共同开发市场,本着互利共赢、资源共享的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指导意见》,就双方合作事宜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内容

  1. 甲乙双方共同合作在乙方全资或控股所属门店开展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实体门店体验和售后支持服务。
  2. 消费者通过乙方的体验门店,以扫描乙方专有二维码或者直接输入网址登录乙方网上平台店铺的方式,在电子商务平台下单、购买甲方平台销售商品,实际购买和支付的现金总额,作为甲方向乙方服务返佣的基准金额,并且根据服务返佣比例,核算返佣金额。乙方服务返佣额金额等于服务返佣的基准金额乘以服务返佣比例。

第二条 合作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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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乙方服务返佣比例和金额,根据经营和货物成本变化月度动态调整,并且在电商平台公示商品返佣金额。
  2. 乙方如有违反法律法规,或违反本协议约定向第三方转售保税商品等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
  3. 乙方平台账号仅限于乙方账号初始注册人使用,禁止转让、赠与、售卖、租用、借用。如果甲方发现使用者并非乙方账号初始注册人,甲方有权在未经通知的情况下回收该帐号而无需向该帐号使用人承担法律责任,由此带来的包括并不限于用户通讯中断、用户资料和服务返佣资金清空等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禁止用户私下有偿或无偿转让帐号,以免因帐号问题产生纠纷,用户应当自行承担因违反此要求而遭致的任何损失,同时甲方保留追究上述行为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4. 如因自然灾害,战争或政府政策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电商平台中止服务或者财产损失,本协议则自行终止,双方各自承担自己的损失。
  5. 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终止。
  6. 本协议相关条款的最终解释权归甲方所有。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签署补充协议。

第七条  争议解决

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通过仲裁方式解决。

第八条 本协议的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乙方在电商平台完成初始账户注册后自动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