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统计局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总结

更新时间:2023-11 来源:网友投稿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统计法治责任

  一是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实施方案》,局党组书记、局长年终围绕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法律法规学习宣传、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情况等进行述职述法报告。二是组织推动旗委政府各有关部门全面深入学习A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专项行动为抓手,推动部门学习中央《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等统计法律法规。三是组织并强化本机关学习统计法律相关知识,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和“三会一课”学习共开展专题学法集中学习。围绕“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法治工作主线,认真研究统计法治工作要点,按《XX统计局八五普法规划方案》,全力推动统计普法向纵深发展。四是组织统计法律法规培训,持续推动统计法律法规入党校活动。于9月25日和10月11日,旗统计局特别邀请呼伦贝尔市统计局法制科人员,在2023年全旗在职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能力素质提升培训班上作关于《统计法》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专题讲座。

  二、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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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加强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以2023年专项行动为抓手,制定2023年XX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计划,重点加强对企业的瞒报、漏报等现象的监督检查。于10月12至13日开展了XX统计局执法检查工作,随机抽取辖区内的4家企业,对其提供的统计资料真实性进行了检查。二是部门协同做好统计核查检查工作。于8月3日旗统计局联合旗市场监督局、旗城乡建设局、旗税务局到巴彦库仁镇、宝日希勒镇等地区的企事业单位开展现场走访核查工作,顺利完成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抽查任务。于8月15日旗统计局联合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农牧与科技等单位开展“多报合一”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工作,抽查了10家企业,对企业提供的统计统计资料真实性进行检查,并宣传了统计法相关知识。

  三、夯实法制基础工作

  一是严格执行各专业统计制度规范,进一步结合实际加强和完善统计制度建设。在日常统计工作中,严格贯彻执行《旗县、部门、工业园区、企业统计工作规范管理办法》、《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制度》,《移送统计发现问题线索和反馈办理情况工作办法(试行)》等规章制度。通过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推动全旗统计工作规范化、法制化。从严管控数据质量严格落实《统计法》,全面规范各专业数据生产流程,从统计调查、数据采集、审核、评估、反馈及数据质量查询等环节,进行“全流程”质量管控。以《关于进一步规范企业统计报表填报、存档等工作流程的通知》文件为指导,进一步规范企业统计电子台账和统计人员变动情况台账,从统计数据的产生、加工、应用等方面,做好基础性、规范性建设,不断提升统计数据质量。二是认真做统计调查项目和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精神和做法工作。印发了《关于全面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精神文件和做法的通知》、《关于做好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清查自查工作的通知》,各部门按文件要求开展自查,规范统计调查行为。5月30日,旗统计局组织召开全旗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工作培训会议,通过培训进一步加强对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的管理和监督,确保部门统计调查项目依法科学有效组织实施。三是开展了多层次、宽领域的统计法普及培训工作各类专业培训。截止10月末年度共开展20次专业培训。培训了281人次。四是进一步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我局在已有两名人员取得统计执法证(有一人待发证)基础上,今年初上报两名备考人员参加2023年的执法资格考试,统计执法队伍有望得到进一步加强,以更加有效的发挥统计监督检查职能。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的认识到统计法制工作开展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统计法治宣传还不够广,普法形式还比较单调;二是统计执法信息化建设水平还不够高,统计执法系统还不够完善;三是统计服务还不够周全,业务培训亟待加强。四是法制工作人员业务学习需要加强。下一步,XX统计局严格按照上级和旗委政府的工作部署要求,继续加强自身素质建设,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统计工作的本领和依法统计的能力,严格开展统计监督检查工作,切实把法制精神贯彻到统计工作中,积极做好统计监督与党管干部、纪检监察、追责问责等对接协调,形成全旗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高压态势,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推动全旗统计工作高质量发展。